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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奇墜樓女孩講述在『蓬萊花園』悲慘遭遇:『我被強迫去接客』
2005-09-17 05:11:55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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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17日電 連日來,《黑龍江晨報》對『一女孩在「蓬萊花園」離奇墜樓事件』進行了追蹤報道,引起了省內及中央媒體的關注。就『「蓬萊花園」究竟發生了什麼?』這一疑問,記者再次來到了哈爾濱市骨傷科醫院,並遇到了新華社黑龍江分社、哈爾濱電視臺《都市零距離》欄目的記者。受傷女孩不顧父母的強烈反對,接受了三家媒體記者的提問,講出了在『蓬萊花園』浴池十幾天來的悲慘遭遇。

  16日8時許,程麗敏的父親給記者打來電話稱,他願意將女兒離奇墜樓的真相揭露出來。9時許,當記者趕到醫院後,程的父親及其親屬卻又因顧慮女兒的病情和未來的手術費用,而遲遲不肯將事情的真相講出來。這時,程的主治醫生來給她換藥。記者看到,程的左腹部有一個長達20多公分的傷口(下圖),左臂打著鋼板並纏著厚厚的繃帶,左小腿處懸著一個牽引支架。接下來,記者同程的家屬進行數小時的攀談,但他們依然不肯講出墜樓事件的真相。

  12時許,新華社黑龍江分社記者和哈爾濱電視臺都市零距離的記者也來到了醫院。程麗敏的父母以『蓬萊花園』要來人解決此事為由,不願接受記者們采訪。此時,病床上的程麗敏不顧父母的強烈反對,艱難地向三家媒體記者講述了她十幾天來所經受的非人遭遇。

  以下是記者與程麗敏的對話記錄。

  記者(以下簡稱記):請向我們講一下你這十多天的遭遇好嗎?

  程麗敏(以下簡稱程):這十多天真是度日如年啊。那裡的孩子基本都比我小,都是十八九的小孩,有的女孩一天接十多個(嫖客),下身都磨破了,老板還是照樣讓上(『上鍾』:賣淫),我不知道老板有沒有人性。因為我當時身體不太好,我不能上,因為我不想出賣我自己。我是被強迫去的,我不想去。

  記:他們讓你去乾什麼?

  程:去『坐臺』。我剛開始去的時候,他們告訴我是讓我做『正規保健按摩』,我纔去的。合同上面什麼也沒寫,只寫是『正規保健』。

  記:到那第幾天開始讓你『上鍾』?

  程:到那第二天就不一樣了。老板說:『你不能賣淫,我買你來乾啥。』我說,我來的時候簽的合同不是這樣的,我簽的是『正規保健按摩』(合同)。

  記:你學過按摩麼?

  程:沒有。

  記:他們問你會不會按摩了麼?

  程:問了,但不會他們這裡有人教,帶了我兩天。

  記:你們那裡有多少個『小姐』?

  程:有40多個(包括按摩員),每天接70多個『大鍾』。(趙的母親在一邊哭得厲害,很吵)

  程父:誰讓你說的?誰讓報的?

  程:我讓報的。告訴你,爸,他們(『蓬萊花園』)不來人解決,就讓他們(記者)報。下午他們如果來人解決,他們(記者)就不會報,不會播的。如果還不來管這事,咱們就報。

  程母(失聲痛哭):我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

  程父:你不甘心?不甘心能咋的?事情不也出了麼,誰給你拿錢給孩子看病。那你管吧,我馬上就走了。

  程:老姨你把我爸整出去。

  程父:你讓我出去是吧?

  程:爸!你出去呆一會兒。

  程父(哭泣):……

  程:爸!你知道我這十多天是咋過的麼?

  程父:你們先別拍了,我們研究研究。

  程:爸,你躲開。我今天一定要把事情的真相說出來,你們不要阻攔我,你們不知道我這十多天是怎麼過的,我受了多少苦,受了多少折磨。我到那第三天就開始『上大鍾』。

  記:你什麼時候去的?

  程:(8月)30號晚上去的。

  記:你什麼時候簽的合同?

  程:9月4號簽的。

  記:那個時候你已經『出臺』了?

  程:對。合同上連個章都沒有。

  記:合同的內容和正常的合同一樣麼?

  程:就是一張白紙。

  記:是手寫的嗎?

  程:不是,是復印的。

  記:一個月給你多少錢?

  程:不是一個月給多少,是按『保健』提成的,一個『保健』最多能提十塊錢。

  記:給過你們工錢麼?

  程:給過,第二天開了27塊錢。去之前說一天一發,但去了之後就不那樣了,好多天開一回。攢了好幾天,『上大鍾』給我開了900多塊錢。4天給我開了900元錢。現在他們(『蓬萊花園』)還欠我1000多元錢呢。

  記:這期間你出去過浴池嗎?

  程:沒有,沒出去過。從來沒出去過。

  記:這期間他們(『蓬萊花園』)怎麼管理你們的?

  程:『下鍾』就在宿捨待著。

  記:你們宿捨在哪兒?

  程:在四樓,天臺底下那個。

  記:你們上班從幾點到幾點?

  程:晚上三點上班到白天三點下班(15時到次日凌晨3時)。

  記:那平時一整天你們都乾什麼啊?

  程:都是在宿捨睡覺,不讓出去。我一直在值班,白天都在值班。

  記:白天不上班的時候你也出『過臺』?

  程:對。我只能求助別人,找個繩把我順下去,我求了他們(當天救她的三個工作人員)好幾天,他們纔肯幫我。

  記:繩子綁在你腰上啊?

  程:對,繩子開了我就掉下去了。

  記:在那兒十多天你都想什麼了,看到什麼了?

  程:到那兒第二天,老板就把我強暴了。

  記:哪個老板?

  程:趙志國。他說「你在這好好乾吧,一個多月就能把你贖出去」。

  記:怎麼個贖法?

  程:就是把錢還夠了唄。

  記:一共多少錢?

  程:我都不知道欠多少,那個人把我送到那兒……

  記:什麼人把你送過去的?

  程:一個叫李學明的人。

  記:是他把你賣進去的?

  程:是,他(李學明)得了多少錢我不知道。

  記:強暴你的時候,他(趙志國)說什麼了沒有?

  程:他說他剛吃完藥。

  記:他(趙志國)用什麼打你?

  程:用過手機和拳頭。

  記:這期間有沒有捆綁過你?

  程:沒有。

  記:別的小姐他也打過嗎?

  程:也打過。

  記:有多少個小姐?

  程:一開始我去的時候有十四五個,後來跑了四個。

  記:她們怎麼走的?

  程:都是偷著跑的。那幾個人來的時間長,都待三個多月了,請假出去後就再也沒回來。

  記:她們都不願意乾是嗎?

  程:都不願意乾。她們只能選擇逃跑。

  記:你以前在哪裡上班?

  程:在網吧上班。

  記:你怎麼認識李學明這個人的?

  程:兩年前在網上認識他的。

  記:他就說他要給你找個工作?

  程:對。

  記:他介紹你去,沒說讓你乾什麼啊?平時有幾個人管你們啊?

  程:平時好多人,每層(樓)都有主管。

  記:那三個幫你的人是你們那兒的服務員嗎?

  程:對。

  記:他們是不是下樓之後把你送到醫院的?

  程:對。

  記:那他們當時為什麼不把你送到醫大一院或者醫大二院呢?

  程:我不知道。我當時骨折了,骨頭都出來了。我知道我自己闖禍了,每天都吃不下睡不下的。來這些天我都沒掉眼淚。一個人心眼不要太壞了,太壞了不會有好結果。以後他家裡也都會有孩子,以後都會有兒女。一個人不要把事做得太壞、做太絕。

  這時,家屬全部都進來了,現場很混亂,談話就此停止。

  13時15分左右,程麗敏的父親程路(音)給記者打來電話,叮囑記者不要把今天的采訪內容報道出去,不然他們一家三口就活不成了。程路還告訴記者,趙志國剛剛給他們送去了6萬多元錢,具體多少他沒數。程路還告訴記者,趙志國來時還帶著四五個人,他都不認識。『現在我們是雞蛋碰石頭,只能吃啞巴虧。我們現在需要錢給孩子做手術,也只能認了。』程路無奈地說。

責任編輯: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