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9月19日電 記者18日從哈爾濱市城市規劃局獲悉,哈爾濱市政府正式下發《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縣市城鄉規劃工作的意見》。這標志著哈爾濱所轄的11縣市城市建設向濫建行為『開刀』。據了解,多年來,哈爾濱周邊的11個縣市,城建規劃問題很多,城市空間浪費嚴重。
建設特色城鎮群
《意見》中指出,規劃當中既要符合哈市城鎮體系規劃和布局的要求,符合建設具有一定規模衛星城的標准,又要結合各自的優勢和特色,與其他縣市實現錯位發展,加快構建規摸適度、特色鮮明的中小城鎮群。
強制性內容不得隨意調整
《意見》中要求,縣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縣市總體規劃必須在2005年底前全部完成,縣市所屬鄉鎮總體規劃必須在2006年底前全部完成。城鄉規劃強制性內容涉及區域協調發展、資源利用、環境保護、風景名勝資源保護、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公眾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是實現城鄉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要把城鄉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納入本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中,並向社會公布。新編制的各項規劃,特別是詳細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必須明確強制性內容。規劃的強制性內容不得隨意擅自調整。
違反規劃依法嚴處
《意見》中強調,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集鎮和村屯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批准的規劃。凡建設項目所在地段沒有編制詳細規劃或者建設項目不符合詳細規劃的,不得辦理規劃許可證,未取得規劃許可證,不得批准用地和進行建設。不經合法程序,在實施中擅自修改規劃、違反規劃的,要依法從嚴查處。
據悉,目前,哈爾濱所轄11個縣市中,有6個縣市已經完成城鎮規劃編制工作,上報省政府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