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0月10日電 10月下旬,哈爾濱市行人違章將依法受到處罰。然而連日來,記者在哈市一些主要路段觀察發現,行人違章的現象屢見不鮮。究其原因,主要是行人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淡薄,而交警部門對行人違章的處罰又不容易實施。
行人違章為何屢禁不絕?究其原因,哈市交警支隊交通秩序處副處長孫玉慶說,主要是人們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淡薄,多數人認為交警只管機動車,偶爾管管自行車。此外,一些人圖方便,沒有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專家曾對違章行人的心理狀況做過調查,70%%的人是從眾心理在作怪。一些人明知闖紅燈是不對的,但看到多數都闖,自己也就不在乎了。不知不覺中形成了習慣。以往交警部門對違章行人都是采取說服教育,違章行人當場承認錯誤的態度都很好,可過後卻是屢教不改。而交警部門對行人違章的處罰也不容易實施。對於交警來說,一個路口有很多人違章,你說罰哪一個?如果處罰的人說身上沒帶錢也沒帶身份證又沒有單位怎麼辦?另外,個別路段的人行設施還不完善,不能保證行人安全便捷地通行,也導致違章行人增多。
據孫玉慶介紹,不管怎樣,依法對違章行人罰款,還是會取得很好的效果,因為如今的人們最怕觸及自己的經濟利益,花錢買教訓,會痛心。目前,國外大都以高額罰款為主。比如紐約市對一位亂穿馬路的行人罰款50美元。另外,道德意識的提昇也是治理行人違章的一個好辦法。孫玉慶副處長說,很多人都認為違章是無所謂的事情,可如果我們把違章看成像隨地大小便一樣是可恥的事情,從道德的角度看待這個問題,使違章的不良行為受到道德的約束,既可以提高素質,又可以保證安全。
對此,一些市民建議,提高城市交通硬件設施,如人行道、人行橫道、過街天橋等合理設置;處罰采取多樣有效形式,如菲律賓對亂穿馬路者的處罰是要他們當眾唱國歌,青島則對不交罰款的人采取登報紙、上電視的批評方式,讓他們切身感受到違反交通法規可恥和危害生命的嚴重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