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1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公安機關了解到,今年以來,僅哈市公安局巡防支隊就破獲了7起大學生盜竊的案件。主要盜竊的目標是手機、MP3等物品。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大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不強是此類盜竊案頻發的主要原因。
7月20日,陳同學花1700多元買了部手機。23日,他把手機放在枕邊充電,自己到教室自習,宿捨門沒鎖,回來發現手機不見了。日前,有位女大學生在學校的大教室裡上自習,手機放在桌上。因為回宿捨取課本,忘記拿手機,等想起來再回去取時,手機已經不見了。8月16日,劉同學中午在寢室內午睡,手機放在枕邊,睡醒後竟發現手機沒了。
巡防警方告訴記者,現在大學生丟手機的情況五花八門,上自習時遺落在課桌上、上廁所放窗臺上忘記、不鎖寢室門就外出、午休或其他時間隨意放置等等。大學生自我防范意識薄弱是行竊者得逞的主要原因。
巡防支隊法制室王曉光主任在接受采訪時說,在盜竊同學手機的這些大學生中很少有人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觸犯了法律,而是懷著『大不了罰點款』的想法,受害人事後甚至來到公安機關為觸犯法律的同學說情,反映出當前部分大學生法制意識淡薄。『我還在上學,讓我爸媽來接受處理吧。』這是一名盜竊手機的大學生對訊問他的民警說的第一句話。在他的眼裡,因為還是學生,所以他認為只要承認錯誤就可以被原諒。事實上,大多數通過高考進入大學的學生,都已年滿18周歲。按照刑法規定,已滿18周歲的人,對一切犯罪都要負全部刑事責任。所以只要他們盜竊手機的犯罪事實成立,他們就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巡防支隊劉亞民支隊長稱,高校學生犯罪率在近年來呈不斷上昇趨勢,其上昇的主要原因是現在很多大學生的心理素質差,造成了他們心理失衡。今年以來,該支隊偵破了7起大學生盜竊案件。分析其盜竊的動機,一是獲取利益,二是心理失衡。被盜財物有手提電腦、攝影器材、手機、手表、隨身聽、復讀機等,其中手機盜竊案數量最多,作案學生很多都成績優異。警方建議學校進一步重視法制教育,加強學校集體宿捨的管理,開設心理諮詢機構,幫助學生實現正確的心理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