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哈爾濱10月20日電(范迎春、丁飛) 黑龍江拜泉縣永勤鄉某村村委會副主任兼會計柳忠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上級扶貧專款為其兒子建造房屋,日前被當地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
在未經村委會同意的情況下,柳忠財於2004年5月私自從縣扶貧辦撥給該村的3.5萬元扶貧款中,支取1.5萬元為其兒子建造私房。2005年3月25日,柳因涉嫌挪用公款被縣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7月9日被法院逮捕。
拜泉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柳忠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扶貧專款私用,並且超過3個月未歸還,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鑒於被告人犯罪後認罪態度較好,案發後將所挪用的公款如數返還,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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