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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被教師打 派出所不立案 法院:公安不作為
2005-10-22 05:02:5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孫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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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10月22日電  阿城市亞溝鎮中學一學生因在學校與老師頂嘴,遭到老師們的暴打。當學生家長到公安機關報案時,派出所卻遲遲不予立案。無奈之下,學生家長將阿城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近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阿城市公安局屬行政不作為,要求該公安局自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對此案履行法定職責。

  據介紹,2005年3月21日中午,阿城市亞溝鎮中學學生袁某來到學校的微機室玩電腦,微機室老師張某等3人以沒到上機時間為由讓袁某立刻離開,袁某不服和張某等人發生了衝突。衝突中,15歲的學生袁某被打倒在地,手表、眼鏡被打碎,衣服被撕破。後來,校長趕來纔將袁某從地上扶起,並通知袁某的家長將他送到醫院醫治。後經診斷,袁某左面部、背部、腿部大面積外傷。見到自己的孩子在學校被老師打傷,袁某的父親既心痛又氣憤,便來到阿城市公安局亞溝派出所報案,要求對自己的孩子被打一事立案調查。但是幾個月過去了,派出所既沒有告知是否立案,也沒有對這起事件作出處理。無奈下袁某的父親將阿城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7月,阿城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責令阿城市公安局15日內,對袁某的父親報案稱自己的孩子被老師打傷一事予以立案調查處理。但是,阿城市公安局15天後仍然沒有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8月初,袁某的父親又將此事上訴到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經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阿城市公安局未對袁某的父親陳述袁某被3名教師毆打的事實及報案記下筆錄,也沒有告知袁某的父親已經立案並調查處理,不符合公安機關立案、調查並處理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屬於不履行法定職責,故判決阿城市公安局自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對此案履行法定職責。目前,袁某的父親正在等待有關方面對自己孩子被打一事的處理結果。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