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0月24日電 作為公用事業,供熱市場已經形成了多元競爭格局,企業成了經濟效益的主體,價格體制不合理會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經營秩序,長此以往勢必導致服務質量下降、維修資金壓縮等『連鎖反應』,受損的是老百姓。因此,價格機制的建立和監管的急迫性和重要性日益凸顯。
有關專家表示,在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勞動成本的同時,公用事業必須建立價格形成機制。所謂價格形成機制,就是與市場接軌的價格機制。在一些發達國家的供熱行業,熱價的制定都有一個參考公式,價格隨物價指數的變化而變化,在綜合考慮各種變動成本和社會效益的前提下,有一個相對衡定的調整系數,熱價可以漲,也可以跌。由於物價指數是公開的,消費者對熱價的變化也就心中有數,而供熱企業自身也能真正體會到杠杆效應帶來的好處。
專家認為,目前我們面臨的問題是,政府科學的監管思維並未形成,價格定價機制也不科學和成熟,市場准入機制並未體現公開、公平和競爭。專家指出,建立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技術上並不難。公用事業已形成多家競爭局面,社會平均成本能夠很容易測算,這是市場化價格機制的先決條件;我省已制定了供熱管理新條例,作為與之配套的供熱價格形成機制,也就有了法律依據。
對於監管的呼吁,百姓和企業都有強烈的需求,但仔細分析,二者目的並不一樣:百姓要求監管的是及時合理公平的價格,而企業的要求除價格合理外,更有限制別的企業進入的動機,以抬高門檻減少行業進入者,減少競爭,獲取相對穩定的利潤。
那麼,政府的科學監管何時能到位?供熱價格公平公開透明之路還有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