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哈爾濱10月26日電 哈爾濱的王蓉借外甥張偉林的股票賬戶炒股,卻被外甥偷偷來了個『揮淚大甩賣』,險被全部提走。近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股票賬戶內的資金歸王蓉所有。
王蓉的兒子李宏是銀行職員,哈爾濱某證券公司就在他單位旁,因單位規定職員工作時間不許炒股,李為了方便炒股,就借用表弟張偉林的名字,在證券公司開了個資金賬戶。自2000年7月至2001年3月,李宏分5次向該賬戶存入現金共計48.5萬元。
2001年6月,李宏因要出國留學,就把這個賬戶給了王蓉,讓她用這個賬戶炒股。王蓉與其外甥張偉林又簽訂了一份授權委托書,約定張偉林委托王蓉為其炒股、資金存取、修改交易密碼、資金密碼等業務。其後,王蓉又陸續向張偉林資金賬戶內存入資金916140元人民幣。
2005年6月20日,張偉林突然到證券公司以賬戶卡丟失為名,掛失補辦了上海、深圳證券賬戶卡並修改了資金賬戶的密碼,同時不計代價地迅速將賬戶內的72只股票中的45只以遠低於買入價格賣出,餘下的都是一些已停盤或賣不出去的股票。90餘萬元的股票只賣了639194.12元。
張偉林將股票賣出後,王蓉得到消息驚詫萬分。6月22日,王蓉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修改了張偉林資金賬戶的密碼並在該賬戶內買入首創股份2000股、北亞集團1000股、XD上海汽車2000股。但同日,張偉林再次到證券營業部修改密碼並取消了王蓉的委托代理,將自己名下的賬戶資金全部據為己有。
無奈之下,王蓉將張偉林告上了法院。法院認為,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形式上的委托關系,並簽訂了協議書,但該股票資金賬戶自開設以來,一直由王蓉母子向該賬戶存入資金,張偉林從未向該賬戶存入任何資金,實際雙方並不存在委托關系,該股票賬戶內的資金所有權應歸王蓉所有。法院判決張偉林在證券公司開設的資金賬戶內的620320.18元人民幣及三九生化等30只股票合計33547股歸王蓉所有。
判後,張偉林不服提出上訴,被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