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1月4日電 3日是處罰行人違法行為的第四天,記者采訪中發現,經過連續整治,行人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但在部分路段和地點,本用來方便行人的過街天橋、地下通道等過街設施仍形同虛設,而交警的處罰工作仍開展困難。
3日,記者隨同交警部門到南崗、道裡、道外、動力等區實地采訪,發現自覺按燈、按線走路的行人多了。在道裡區新陽路安達街街口、南崗區西大直街與和興十一道街、七政街等街口,雖沒有交通協管員和志願者,但多數行人都能規矩地等候紅燈,有的行人特意從遠處走到斑馬線處過街。
然而,在一曼街哈醫大一院門前、一曼街與吉林街交口、和興路等路段和地點,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仍無人問津,部分行人寧願在車流中等待、穿梭,也懶得再走幾步使用這些設施。14時許,記者在一曼街哈醫大一院門前看到,5分鍾內,40餘人橫穿一曼街,其中包括在家屬攙扶下、走路顫顫巍巍的病人,僅有3人走了過街天橋。而過街天橋距離這些行人的穿行位置甚至不超過5米。在一曼街與吉林街交口的地下通道更是成了擺設。整整10分鍾,僅有1人從地下通道走過,而地上橫穿馬路的卻不下20人。和興路一帶的過街天橋也遇到此類問題,更多的人面對安全和表面上的快捷,選擇了後者。
部分社會學者表示:取締和規范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應讓行人從根本上提高自身安全意識,所以罰款不應成為主要手段,教育也不應是單一的宣傳和說教,應該讓違法行人切身體會到交通違法對自身、他人和社會的危害,譬如:可以讓違法行人在違法後,從事短時間的交通協管工作,或讓違法行人從事短時間的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這樣可能收效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