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3日電 挪用公款11萬多元,竟為購買彩票改變家貧境況。11月2日,哈爾濱市某保安公司出納員王某被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小出納兩年挪用公款11萬
1993年,家住肇東市的王某來到哈爾濱打工,經朋友介紹,在哈爾濱市一家保安公司當上了保安。工作期間,他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深受領導和同事的贊許。
2003年,王某的父母先後得病,花了幾萬元錢,欠了2萬多元的外債。因為夫妻感情不和,妻子離他而去。父母的醫藥費和8歲孩子的生活費全要靠他每個月400多元的微薄工資維持,日子過得很清貧。於是,他開始省吃儉用攢下餘錢,購買彩票,幻想有朝一日能夠『脫貧致富』。誰知幸運之神總是與他失之交臂,他連5元的小獎也沒中幾次。
同年6月,他接任了保安公司出納員一職,掌管下屬消防器材商店的資金。於是,他開始利用職務之便,在公司的空白支票上私蓋法人代表名章和公司的公章,然後去銀行提取現金,利用這些錢加大了對彩票的投注。最初,他從公司的存款中挪用了5000元,全部用於購買彩票。每一次投注,都沒有中大獎,他總是寄希望於下一次,結果越陷越深,每次都打了『水漂』。最後他將公司保安人員的服裝抵押金3萬餘元,也『支持』了自己的『彩票事業』。
兩年間,王某瘋狂挪用單位資金33次,共計11萬多元,全部用在購買彩票上。直到案發時,他連一個10元錢的小獎也沒中。
可憐老父賣房替兒堵『窟窿』
2004年,王某由於多次從公司的賬戶中挪用資金,造成了公司資金緊張。3月份開工資時,王某發現公司賬目上的錢已經不夠,此時公司領導也多次催促王某到銀行核對賬目。王某害怕事情敗露,對領導謊稱公章等證件丟失,正在補辦中,打算以此搪塞過去。同時為解燃眉之急,王某回到家中,愁眉不展地對父親說自己欠了公司的錢,他正在想辦法籌錢。聽到王某的話後,年近六旬的老父親將他們居住的房屋以6萬元賣掉,將錢交給兒子還債。父親的舉動感動了王某,他決心與彩票『一刀兩斷』。他接過父親的賣房款,拿出了2萬多元錢還給單位,為員工開了工資。王某拿著剩下的3多萬元錢,本想還給父親,但是路過彩票售票點,王某又一次萌生了邪念,心想反正已經買了那麼多錢的彩票,沒准這次會渡過難關。最後一搏中,他又把3萬多元錢全部投注在彩票上。
迷途不返陷囹圄
為了『回本』,王某不但沒有迷途知返,反而更加大膽地挪用公款。他抱著『只要堅持買,早晚能中大獎』的幻想,貪婪地挪用公款。直到今年6月,公司開工資時又見空了,王某再也沒有籌錢的辦法了,而且領導對王某遲遲拖延發工資行為早已察覺,他感覺事情已經隱瞞不住,便來到哈爾濱鐵路公安處經偵大隊投案自首。
據辦案警官遲曉波介紹,王某投案時已經挪用公司資金33次,共計11萬多元。遲警官告誡彩民:買彩者一定要端正買彩態度,認識到買彩不僅是給自己買一份希望和夢想,也同時獻出了自己的一份愛心,不能抱著賭博的思想,夢想一夜發財,更不能為了買彩而鋌而走險,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