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1月23日電 近日,哈爾濱市南崗區園林管理局與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簽訂了《公眾保險責任單》,為南崗區所有公共街路及巷道、胡同的行道樹購買了公眾責任險。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使樹木發生對人和物的損害時,保險公司將承擔賠償責任。
據南崗區園林管理局的有關人士介紹,一些正常生長的樹木,受風、雨、雷、電等自然現象的影響,可能會突然之間發生倒伏、數枝掉落的現象,這些現象是不可預測、不可避免的,但是卻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了威脅。
2004年8月3日清晨,哈市南崗區的張玉斌老人到樓下的早市買菜,當他走到苗圃街時,從哈工大科技園內伸出的一棵大樹樹枝突然斷裂,被樹枝砸中的老人當場失去了知覺。
2005年6月7日是高考第一天,張先生與幾位家長在某學校附近一棵30多米高的老榆樹下乘涼。11時許,考試即將結束,家長們紛紛站起身准備迎接走出考場的孩子。正准備起身的張先生忽然聽見頭上一聲響,一根直徑30厘米左右的樹枝被風吹折,重重地砸到他背上,他的左臂被砸得失去了知覺。
2005年7月26日11時30分許,一輛微型貨車冒雨行駛到道裡區安平街4號時,遭到了一棵突然折倒大樹的『襲擊』。貨車被壓在樹下受損,車內2人幸未受傷。
據了解,哈市每年因為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使樹木發生對人和物的損害就有近十起。每次發生事故後,園林部門需抽出專人進行處理,賠償數額雙方往往協商解決。但是,由於缺少關於賠償數額的詳細規定,有些時候雙方難以達成協議。為強化管理,哈市南崗區園林部門積極探索樹木事故處理新辦法,先後與多家保險公司洽談,最終同陽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公眾保險責任單》,為該區范圍內的全部公共街路及巷道、胡同(含有名稱街路及無名稱街路)的行道樹及道旁樹購買了公眾責任險。此次保險期限為一年,即從2005年10月14日到2006年10月13日,保險金額為人民幣2萬元,約定每次事故賠償的最高限額為人民幣35萬元。雙方還特別約定,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均無免賠責任及免賠額,即只要是由於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使樹木發生對人和物的損害,保險公司均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