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7日電 近日,19歲的女青年張磊反映,她與父親發生爭執對簿公堂後,哈爾濱道裡區法院認定她應該得到母親遺產房款23833元,但法院的民事調解書下達後,她的父親將家中兩處房產變賣帶錢離開。
據張磊介紹,兩年前,她母親患重病去世,她與父親相依為命。今年5月,她的父親將一個女人領回家,這個女人與她的關系很不好。7月的一天,這個女人在她家大吵大鬧,將張磊的屋門玻璃砸壞,闖進屋內將張磊打傷,然後將張磊趕出家門,而張磊的父親一直袖手旁觀。張磊到派出所、社區、婦聯求助都沒有解決問題,最後到法院起訴。
張磊告訴記者,經過道裡區法院調解,她與父親達成協議,決定道裡區民安小區26棟6單元6樓的私產房歸她的父親張中毅所有,張中毅在2005年9月30日前付給張磊23833元,同時付給張磊外祖母於桂芹23833元。但法院民事調解書下達後,她的父親將家中兩處住房變賣人走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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