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2日電 記者近日從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哈爾濱市一些媒體發布的醫療廣告九成以上都不合格。那麼,如此之多的虛假藥品廣告、醫療廣告究竟是如何出爐的呢?哈爾濱市一家廣告公司的部門經理李明(化名)向記者披露了一些鮮為人知的內幕。
『我們公司的主要客戶是國內中小藥品生產企業、保健品企業的地區代理商及民營醫院等。代理商在一種藥品或保健品的廣告上就投入多達四五千萬元。「麗姿減肥膠囊」去年的廣告投入有4000多萬元!』李明感慨地說:『哪家廣告公司面對如此高的金錢誘惑能不動心呢?』
廣告公司對廣告方面的法律法規非常清楚,也知道關於乙肝、牛皮癬、壯陽、癌癥等藥品的廣告是不允許發布的,但為了籠絡客戶,滿足客戶的需求,爭取最大的利潤,制作虛假廣告成了普遍現象。
李明告訴記者,他們公司曾經代理了西部某城市一家民營藥廠生產的乙肝中藥,先後給廠家做了4個廣告文案。一號版本內容簡單,廣告語只有一句———中醫治療乙肝新藥。這個版本是專為該藥通過藥監部門的廣告審核設計的;二號版本主要從突出治愈率優勢的角度出發。這個版本出現了『治愈率達到98%,功效包括治療乙肝大小三陽,轉陰率高』等這樣的廣告語;三號版本則是從消費者心理出發的。讓一個患者做『代言人』,出面講述服藥後,療效有多麼神奇;四號版本則從權威性方面發布。讓一些專家、教授說出『藥效明顯,沒有毒副作用』、『經過臨床實驗,該藥的確能殺滅乙肝病毒,是中醫治療乙肝的一大研究成果』這樣的語言。
『沒有幾個廣告公司會真的請來專家,這也是要花錢的,我們一般都自己「制造」專家。』李明說,廣告公司找幾個稍稍懂一點醫學的人,再指導這些所謂的專家如何如何說,基本上都能騙過老百姓。很多時候,廣告公司發布的醫療廣告根本就不送到有關部門審批,直接發布。
《廣告法》中明文規定:如違法發布醫藥廣告,將責令企業、廣告公司和媒體改正或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或者處以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據李明講,他們廣告公司對付工商罰款的辦法就是偽造合同,廣告公司在發布廣告時通常不跟發布單位簽合同,就是怕工商部門來處罰時,損失太大,這也已經成為醫療廣告界人士心照不宣的事情。前不久,他們公司有一個實際收益高達150萬元的醫療廣告被工商部門查處了,廣告公司就偽造了一個廣告額為5萬元的假合同,工商部門最後只罰了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