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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透露天價醫藥費調查情況
2005-12-14 08:29:50 來源:新華網  作者:楊步月 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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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哈爾濱12月13日電 記者日前在采訪相關主管單位時了解到,關於"天價醫療費"一事,衛生部和中紀委聯合調查組已將前一階段的調查結果反饋相關部門。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一方面,哈爾濱醫科大學第二臨床醫院ICU科對翁文輝的管理混亂問題,有些比新聞媒體揭露出來的更加嚴重;另一方面,現在社會上對此事的傳言也有不實之處。

  據有關方面透露,在這次事件中,哈爾濱醫科大學第二臨床醫院ICU科確實存在著嚴重的違反醫療制度的問題。首先,患者翁文輝確診的是惡性淋巴瘤,不該是心外ICU收治的病人,沒有收治適應癥問題,盡管病人很特殊(是通過熟人進院的)心外ICU病房也不能收。

  其次,該科對翁文輝自購貴重藥品管理混亂,這麼大量的貴重藥品買來了,但沒有詳盡的交接記錄,以致最後有些藥對不上賬。對此,醫院的解釋是:醫療的過程長。有關人士認為,"這個理由不成立。病程長,數量大纔更應該注意。管理不善,漏洞多,所以最後出現剩餘藥品去向不明的情況是必然的。"

  同時,調查組的初步調查結果也澄清了一些社會傳言。其一,醫囑簽名問題,按著醫院的通常做法,尚未獲得執業醫生資格證書的醫生,只能在上級醫生的指導下工作,與哪位上級醫生值班,就在醫囑上簽署哪位上級醫生的名字。因此不同筆體的簽字都是下面的研究生寫的,而且王雪原作為指導醫生應該看過。現在調查組反饋給我們的調查結果證實,確實是參與指導的研究生寫的。同時,調查組打開其它的ICU病歷,也都是這樣,這並不是醫生偽造出來的。

  其二,不存在患者死後醫院還進行化驗的問題。患者死後,患方家屬提出了兩張"問題"化驗單,患者是6日死的,但化驗單上出具的日期是8日。調查組的結果是,這兩份化驗單胸浮水的檢查確實是患者翁文輝的,之所以出現日期差距,是因為患者在臨死前出現高度胸腹水,醫生在抽取之後送到檢驗室,沒有按規定將報告單上的申請日期項目添上。按規定,如果填寫漏項屬於化驗單不合格。檢驗人員在檢查完之後,發現報告單上沒有申請時間,所以不知道是何時申請的,就將出具化驗報告的日期也就是8月8日寫上了。相關人士說,"看到這張化驗單,別說家屬不理解,群眾不理解,就連我作為醫務工作者也不理解。但這事醫院方面應該解釋清楚。"

  其三,針對患者家屬提出的同一天不同明細賬單的問題,實為電腦技術原因所致。楊松說:"看到同一天不同的賬單,這別說群眾,包括我們也認為是做手腳,做改動了。要不然怎麼會出現提前給的項目少,之後給的項目多,而且每一天都對不上?但調查組反饋給我們的結果是這樣,一般患者要單子的時候是晚上8點左右,但是計算機系統把其它科室的項目匯集起來,最後結算的時間是半夜十二點,因此患者在十二點之前拿到的單子永遠都比十二點時結算的項目要少。所以醫院也覺得委屈,計算機的程序是北京一家計算機公司的,醫院無法改變的。"

  據了解,調查組同時也認為,醫大二院的整個醫療工作管理還是比較規范的,對與翁文輝同住在ICU科的其他病人收費基本上做到了規范、透明、告知,只有翁文輝這一例顯得"特殊"。

  有關專家認為,此次發生在哈醫大二院ICU科的"天價醫藥費"事件所暴露出的問題,廣大醫院、醫務人員都應該認真汲取教訓。無論什麼樣的"特殊"病人,醫院都要嚴格堅持各項醫療工作制度,加強與患者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