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1日電 自家連買了4個溫度計,測室溫都沒達到供暖標准;可找供暖公司一測,溫度卻顯示為達標的18攝氏度以上。居民自測和供暖公司測量的結果為什麼有這麼大差距?哈爾濱市香坊區四史街72號的居民質疑,讓供暖公司這個『賣熱』單位來監督自家產品的質量,難以『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市場賣菜還有公平秤呢!居民室內供暖溫度是不是也應該由政府組織其他部門來監督?
進入冬季以來,哈爾濱市香坊區四史街72號203室的居民武大娘一家從來沒有覺得屋裡暖和過。據武大娘介紹,12月初,她找到供暖公司,希望解決室溫不達標的問題。當時,一名供暖公司工作人員來到她家,站在臥室中央,用手把一個小方盒子端到距地面1.2米左右的地方,過了大概有四五分鍾,『方盒子』顯示室內溫度為21攝氏度。可與此同時,自己家掛在臥室牆面上的溫度計卻顯示只有12攝氏度。供暖公司工作人員解釋說,她家的溫度計顯示12攝氏度,是因為放的位置不對造成的。武大娘不解地說,室內溫度應該指房間內的平均溫度,供暖公司在房屋半空測出個21攝氏度,可居民們不能每天都在房間裡21攝氏度的地方固定站著呀。供暖公司要是在暖氣上測一下,還興許測出40攝氏度呢,可這並不能說明室內供暖達標了。
同樣住在四史街72號603室的居民王女士,因為供暖公司工作人員的一句『你家溫度計不准』,已經連換4個溫度計了,可4個溫度計卻全都顯示室溫為14攝氏度,與供暖公司18攝氏度以上的測量結果相距甚遠。據王女士介紹,因為家裡太冷,室溫不達標,自己多次找過供暖公司。供暖公司經過測量,室溫都達到18攝氏度以上,並認定王女士家的溫度計有問題。為了搞清楚自己家室溫到底是多少,王女士又接連買了3個溫度計,分別掛在兩個臥室和客廳的牆壁上。雖然先後4個溫度計都顯示室溫不達標,可供暖公司卻始終堅持自己的測量結果,居民家的供暖情況沒有得到任何改善。王女士認為,供暖公司作為企業,就是把熱當作商品來賣的。由生產熱、賣熱的企業來測量給熱的溫度,監督自己產品的質量,是不能讓人信服的。
據哈爾濱鍋爐供暖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動力供暖分公司工作人員介紹,香坊區四史街72號居民反映供暖不好的問題後,他們進行了實地測量。根據相關規定,他們選擇了在居民家臥室中間,距地面1.2米的距離進行溫度測量,結果溫度達到標准。所以,對於居民仍然喊冷的問題,他們也沒辦法。至於居民自測溫度不達標,可能是由於室內封閉不好,或溫度計不准、放的位置不對等原因造成的。
省社科院有關專家認為,在現行供暖體制下,熱已經成為商品。供暖公司作為產品生產者有責任保證商品的質量,而消費者也有權對商品的質量問題提出質疑。而現在的問題卻是,本應接受監督的供暖公司,卻又在行使著監督的權利。讓利益的一方自己監督自己,無異於『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建議政府應該指定專門的『測熱』機構,作為第三方對整個供熱市場中『熱產品』的質量進行公平監督,只有這樣纔能保證用熱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