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2月27日電 在今年3月17日以前辦理住房貸款的用戶,下個月還款時將要按新的房貸利率還貸了。近日,哈爾濱市各銀行紛紛在其營業網點張貼公告:從2006年1月1日起,對這些『老房貸』將按新的房貸利率還貸。為此,銀行業內人士提醒『老房貸』們,以後每個月將要多還些錢了,否則即便差0.1元也將被記一次不良還款記錄。
昨天,記者在建行省分行張貼的公告上看到,從2006年1月1日起,該行將對2005年3月17日以前發放的原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個人住房貸款優惠利率的個人住房貸款,改按商業性貸款利率執行。同時,對到2005年12月31日無拖欠貸款本息的個人住房貸款,該行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檔次基准利率水平上,執行下浮10%的貸款利率。而工行、農行和中行等也均張貼類似公告提醒『老房貸』客戶。
據介紹,今年3月17日,人民銀行發出《調整商業銀行住房信貸政策和超額准備金存款利率的通知》,取消了對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優惠,改按商業性貸款利率執行,同時銀行在執行時,可以視借款人的信用狀況給予最多10%的優惠。3月17日以後辦理的個人住房貸款(不含公積金住房貸款),目前已經按照商業性貸款利率執行。以期限為10年的10萬元個人房貸為例,按照等額本息方式還款,調整前月還款額為1075.87元,調整後的月還款額為1085.7元。
另外,在貸款利率調整的同時,貸款罰息利率也相應調整。根據調整後的貸款利率,將罰息利率由每日0.21?調整為貸款執行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對此,銀行人士特別提醒老客戶,現在個人征信系統已在各家銀行全面啟用,如果每月還款額為5000元,已還款4999元,銀行將以未還的1元錢為基數來計算罰息,並記為一次不良還款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