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有人『克隆』我出國 出入境管理部門遇『冒名頂替』現象
2005-12-29 10:03:22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舒明鏡 王冬梅 董琳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2月29日電 同樣的姓名、同樣的住址、同樣的資料,卻是一個在國內、一個在國外!這是近年來出入境管理部門遇到的『冒名頂替』現象。

  近年來,出國留學、務工、探親等因私出國、出境的人越來越多。在黑龍江省的很多城市,由於歷史原因,使那裡的一些居民有著韓國、日本、俄羅斯等地的親屬關系。這種關系使得他們在出國方面,有了得天獨厚的優越條件。然而,正是因為這種優勢,他們的身份開始被那些絞盡腦汁想出國的人垂涎,甚至成為炙手可熱的商品。

  記者從黑龍江省公安機關了解到,近年來,公民騙取護照案件時有發生,其中有人是為了怕簽證被拒簽,有的是為了在居住國取得長期居住權,還有的是為了隱瞞自己的真實情況,這嚴重影響了出入境管理秩序,導致被害人『一式兩份』,在出國時難以獲得合法身份。

  案件1

  看中『身份』,警察幫忙『克隆』

  李某與妻子趙某是黑龍江省某市農村的農民,他們都是朝鮮族。今年年初,兩口子打算到韓國打工,他們就托在韓國的親屬給他們發邀請函,可是遲遲不見回音。直到8月份,他們纔得知親屬在韓國申請為李某和趙某發邀請函的時候被拒絕了,韓國的相關部門說李某已經在韓國了,因此對於李某的這次申請不能批准。

  這個消息讓李某夫婦感到非常冤枉,因為他們在家務農,別說韓國,連所居住的縣城都很少出去,自己怎麼就已經到了韓國了呢。為了解開疑惑,李某和妻子找到了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在那裡,李某真的查到『自己』出國時辦理的手續檔案。這份文件讓李某怎麼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文件上的這個人除了長得和他不一樣之外,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所有的個人資料都和自己一樣。原來李某被冒名頂替了!

  經過警方調查得知,頂替李某出國的那名男子是與李某一村之隔的黃某。他想出國,苦於沒有足夠的條件,於是通過在該縣公安局基層當民警的小舅子趙某,利用職權,給黃某出了一套李某的戶口和身份證,把李某的照片換成黃某的。拿著這套戶口、身份證,黃某搖身一變就成了有韓國親屬關系的李某。再經過一些其他程序,2004年,黃某順順利利地出了國。

  冒名頂替李某的黃某已經在韓國,真的李某當然不能再去韓國。因此,李某夫妻倆原來的打算成了泡影。不僅如此,韓國政府辦理簽證的規定甚至讓李某一家人今後都不可能得到赴韓簽證了。目前當地警方已經形成材料上報,准備遣返黃某。

  案件2

  姐妹達成協議,事後反悔案發

  某市居民吳女士近日來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案件科,她舉報自己的親姐姐,在多年前盜用她的身份前往國外,至今未歸。在詢問中,警方發現吳女士對她姐姐出國日期記得很清楚,但對如何發現身份被盜用的情況卻支支吾吾,後來在民警的一再詢問下,吳女士不得不道出實情。

  原來吳女士的姐姐結婚後,一直沒有工作。1998年,她聽說出國打工能掙大錢後,就隨旅游團出國,然後偷偷溜掉,在當地打起『黑』工。可是沒過多久她就被遣返回國,並受到相應的處罰。2000年,她又想出國,卻因有不良記錄,根本無法得到簽證,於是她想到自己與妹妹長得挺像,便說服吳女士同意讓她冒名頂替。當時見姐姐苦苦哀求,又信誓旦旦地說只打3年工,掙完錢就回國,吳女士沒有想太多就同意了。就這樣,在妹妹的協助下,姐姐拿著嶄新的護照,以吳女士的身份出國了。

  可是令吳女士沒有想到的是,姐姐答應的三年期限到了,也不見她人回來,這令吳女士很著急。因為由於多年的變故,原本從未打算出國的吳女士,也有了出國打工的想法。但是以吳女士身份出國的姐姐不回來,吳女士又怎麼能出去呢?吳女士要求姐姐盡快回國,後來卻得知原本在國內已經結婚的姐姐,又充分利用妹妹的未婚身份,在國外與一當地男子結了婚,生了孩子,根本沒有回國的打算。這纔使吳女士不得不向警方舉報。

  案件3

  中介辦出國

  實為偷『身份』

  劉某和孫某是夫妻,生活在黑龍江省某市農村。因為劉某的舅舅、舅媽在國外,所以從2004年起,劉某決定出國打工。然而,劉某連續簽證兩次失敗,路費、簽證費、資料費花去幾萬元。2005年7月,劉某孤注一擲,把家裡的地賣了,還抬了些錢,去沈陽簽證。結果,在劉某與簽證官交談的過程中,他終於得知,始終得不到簽證的原因是他的妻子孫某已經非法居住在他要去的國家。所以,作為孫某的丈夫,劉某是不會被允許入境的。

  這一回答令劉某感到十分吃驚,因為自己的妻子從來都沒有出過國,就在家裡。為了弄清此事,劉某和孫某來到當地出入境管理部門查詢,得到的答案果然是被冒名頂替了。外事科的人告訴他們,冒名的人並不是在孫某居住當地辦理的出國手續的,而是把戶口遷到外地,辦完後又遷回來的。這使孫某想起多年前的一件事。1999年,曾經有一個專門從事出國中介的老鄉承諾能給孫某辦出國。孫某就把戶口、身份證交給他去辦護照,但後來由於費用太高,孫某決定不辦了,想要回材料,但由於兩家距離較遠,孫某就讓他把東西送到親屬家,一個星期後取回。會不會是老鄉當時辦下了孫某的護照,後因孫某不去了,就『張冠李戴』給別人辦了出國?孫某多次找到那個老鄉,但他始終否認,說當時根本沒有給孫某辦下護照。

  直到後來這個老鄉協助他人偷渡的事東窗事發,孫某纔得以找回自己的身份。

  據了解,在入境管理部門遇到的非法出入境案件中,偽造、涂改、冒用、轉讓出境、入境證件的佔有大半比例,更有『蛇頭』專門進行身份買賣交易,為偷渡客提供偷渡條件。對此警方將視不同情況,根據我國的《刑法》、《出入境管理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的補充規定》等相關法規,對違法人進行行政或刑事處罰。

  警方在此提醒市民,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戶口及身份證,不能輕易交由他人保管。如果一旦發現自己的身份被冒用,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盜用自己姓名權的侵權人給予民事賠償、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