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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無錢慘死醫院追問:誰該為貧困病人救治負責
2006-01-02 08:39:37 來源:中國青年報電子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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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2日電 2005年12月13日,齊齊哈爾農民工王建民的死,把2005年公眾對醫保問題的強烈關注最後『定格』了。當無錢就醫、病死異鄉不再是小說情節,而是眼下的新聞報道事實,人們會怎麼想?12月27日-29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央視資訊ePanel會員系統實施的一項調查發現,只有23%的人對此事感到『震驚』,77%的人反饋『習以為常』,因為『現在這種事情太多了』。

  距離王建民的死已經有半個多月了,醫患雙方還在爭執不休,有關部門尚未表態。公眾不能肯定王建民是不是像有人形容的那樣『口吐鮮血、大喊著「救命」死在同仁醫院走廊』,畢竟院方提供了34個人證明情況並非如此。這34人包括大夫、護士、總值班員和保潔員。

  公眾也無法肯定王建民是否因為沒錢纔導致最後悲劇的發生。院方說,醫院設有危重病人綠色通道,只要需要都會被接診,不管有沒有錢。院方舉出事實:這兩年北京同仁醫院已經為沒能力治病的患者墊付7萬多元醫藥費,『沒有額度限制』,『只要有醫療需要,我們就會掏』。可惜的是,王建民沒能進入『綠色通道』,為他診治的醫生當時認為他『並無生命危險』。

  公眾更不清楚對王建民之死同仁醫院到底有無責任。院方已經明確表態,此事他們沒有任何責任。北京市有關部門也認為『當下還不到糾責那一步』。

  公眾清楚的只是:王建民沒有錢,他死在醫院的走廊裡,之前醫院給他打了止痛針(價值1.8元)。

  在本報調查中,有近1/4的人認為,當前的體制應該為此事負些責任,醫院在自負盈虧之下沒理由為病人支付費用;更多的人(59.8%)認為醫院有救死扶傷的天職,在疾患面前,生命是第一位的。這或許就是那麼多的道德口水會噴向同仁醫院的原因,即便他們感到冤枉。

  有評論指出,這起事件比哈爾濱的『天價醫療案』更令人不忍卒聞,『畢竟,「天價醫療案」基本上還只是收費是否合理的問題,而在此次事件中,患者付出的是37歲的年輕生命。』也有分析認為,『要根治醫院見死不救現象,除了職業道德的教育之外,還有賴於法律規章的約束。』某省晨報甚至發表《七問》,試圖匡正醫風、醫德以及醫院的社會責任。

  據《黑龍江晨報》報道,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已經有一位常委出來批評『北京同仁醫院的行為違背了職業道德,也觸犯了法律』。

  本報調查中,78.1%的人認為,醫療界出現種種怪現象,首先是政府逃避了應負之責。無論是哈爾濱的『天價醫療案』,還是當下的王建民之死,每件事情看似都是醫患雙方在『打架』,但是探究根源都在醫療體制上。有研究指出,『以藥養醫』,把醫院完全推向市場的改革固然卸去了財政的包袱,也逼得白衣天使不得不硬起心腸。

  有位老醫生告訴記者,在剛實行醫改那會兒,醫院特別害怕進來沒錢治病的人。『那時商品經濟還沒在人心中紮根,醫生收入也不像現在這樣和經營情況直接掛鉤,當時救治像王建民這樣的病人肯定毫無疑問,只是醫院往往背下許多應收而收不上來的欠賬。』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他也想知道『制度層面上誰該為此負責』。在他看來,王建民事件引出了貧困危重病人的救治責任問題。據他說,目前醫療保險問題由社保部門負責,而貧困人口的醫療救濟由民政部門負責,衛生部門承擔的則是醫療救治。『貧困危重患者的救治責任,應該由醫院還是由政府承擔確實是一個問題。如果由政府承擔,具體應該由哪個部門來負責也是個問題。』

  一般老百姓分不清這些,不管社保部門、民政部門還是公共衛生系統,在老百姓看來都是政府。公民依法納稅,政府就該給個解決辦法。根據本報的調查,過半的受訪者認為,在類似事件中,公共財政有必要為醫院提供費用補償,要保證醫院『救死扶傷』,靠道德訓令肯定是不夠的;69.3%的人感到,醫院成為經營主體不妥,『醫院不能完全企業化,醫療也不能完全商品化』;另有82.6%的人認為,在王建民事件中,政府有關部門沒有采取更加積極的姿態是不負責任的。

  不管具體意見如何,社會共識正在形成:貧困人群看病有困難,政府應該搭把手了。

  背景:王建民之死

  2005年12月13日9時30分許,北京同仁醫院急診走廊,來京找工作的37歲齊齊哈爾人王建民無錢治病,在呼救中死去。

  王建民是在北京火車站腹痛嘔血的,120救護車曾兩次把他從火車站送到該院。第一次入院時他的朋友替他墊錢打了一針止痛針,花了一元八角。這是他受到的惟一治療。

  同仁醫院急診主任稱,之前為王檢查『沒有生命危險』,因此『醫院不便給患者墊錢』。

  調查:您認為,出現王建民事件的原因是什麼?

  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85.5%

  醫改中,政府逃避了必要的責任78.1%

  醫院、醫生缺乏職業道德48.4%

  以下說法,您同意哪些?

  在這件事中,政府有關部門不主動承擔責任是不負責的82.6%

  醫院不應成為經營主體69.3%

  醫院經費應來自政府,而非患者56.5%

  公民個人應該加強社會保險意識49.6%

  現有體制下,醫院拒絕收治交不起錢的患者情有可原27.7%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