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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嫩平原分期永久性禁牧 解讀黑龍江省草原條例新舉措
2006-01-06 09:20:4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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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6日電 所謂『分期永久性禁牧』,指的是從2006年到2008年,松嫩平原草原部分地段仍然可以放牧,到了2008年之後,整個松嫩平原將全面禁牧。

  強化草原植被保護增加了對草原行政許可條件審批期限的規定

  草原保護是草原法律制度的核心內容。在基本草原劃定上,規定縣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檔案,繪制基本草原分布圖,由市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後,設立保護標志、予以公告,並報省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黑龍江省草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了強行恢復植被的行政強制措施:縣以上草原監理機構責令限期恢復草原植被,當事人拒不執行的,縣以上草原監理機構應當采取措施強行恢復植被,恢復植被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當事人承擔。當事人拒不承擔其費用的,縣以上草原監理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規定不僅使違反草原法律法規而應當恢復草原植被的當事人受到行政處罰,而且保障了被破壞的草原植被及時得到恢復,具有可操作性和實際效果,有利於草原資源的保護。

  在保護草原植被方面,《條例》增加了禁止挖草皮、在草原燒生石灰、草炭、草?、建造墳墓、毀壞草原建設設施、向草原傾倒廢物或者排放污水和以排水、截水等方式浸淹草原等行為;規定了禁止在草原種植一年生牧草和飼料作物,禁止在割草場放牧牲畜,禁止在基本草原上以推挖土、采砂、采挖野生植物等方式破壞草原植被。

  明確轉用和臨時使用規定增加了征用使用草原的補償標准

  草原轉為其他用地包括草原轉為非農用地和草原轉為其他農用地兩個方面。草原轉為非農用地,即項目建設征用、使用草原的,《條例》規定,由省級畜牧部門審核同意後,土地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條例》規定了征用或者使用草原,建設單位應當支付補償費、植被恢復費、附著物補償費和當年草原應有收益以及承包者進行草原建設和改良的實際投入,其中補償費參照土地補償最高標准,按照省物價等部門制定的草原年產值標准的三十倍支付;植被恢復費按照國家規定支付;附著物補償費、當年草原應有收益以及承包者進行草原建設和改良的實際投入按照實際損失合理支付。

  關於草原轉為其他農用地問題,鑒於我省現有草原不宜再減少的現實情況,《條例》規定了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草原轉為其它農用地。但考慮到我省以後可能實施大型農業項目建設等問題,同時規定因項目建設需要將草原轉為其它農用地的,應當經省畜牧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省政府批准,並應當支付相應的補償費用。

  防止過度利用草原對禁牧休牧作出具體規定

  防止過度利用草原是此次立法需要解決的一個主要問題。

  《條例》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范:未實行禁牧、休牧的放牧草原合理放牧。這部分草原,按照國家頒布的草原載畜量標准,實行以草定畜,劃區輪牧,禁止超載過牧;防止掠奪利用。用畝產乾草四十公斤作為限定草原改良建設的標准,低於這一尺度的,草原使用單位或者個人應進行草原改良建設;保持草畜平衡。

  我省草原面積有限,即使草原生產能力提高一倍,僅靠現有草原也難以滿足現有牲畜的需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畜牧業發展規劃,我省不但不能減少牲畜飼養量,還要成倍的增長。這需要通過進一步調整種植業結構,擴大青貯和飼草飼料種植面積來滿足畜牧業發展需要,實現以畜定草,草畜平衡;捨飼圈養。通過引導養畜戶捨飼圈養,調整牲畜品種和結構,加快出欄,減輕草原壓力。

  為盡快恢復草原植被,《條例》在總結大慶、齊齊哈爾等地草原禁牧、休牧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我省草原退化、沙化、鹼化『三化』的實際情況,《條例》做出了松嫩平原將分期永久性禁牧的規定。

  所謂『分期永久性禁牧』,指的是從2006年到2008年,松嫩平原草原部分地段仍然可以放牧,到了2008年之後,整個松嫩平原將全面禁牧。

  還規定,其他已經嚴重退化、沙化、鹼化的草原禁止放牧,松嫩平原以外中、輕度退化的草原實行季節性休牧的規定。其中,松嫩平原草原實行永久性禁牧,其他禁牧草原,植被恢復到覆蓋度不低於百分之八十、可利用牧草所佔比例不低於百分之五十時,草原使用權單位可以提出申請,由市、縣人民政府發布解禁令解除禁牧。規定了實行休、禁牧的地區應提前一年公告。同時規定解除禁牧的草原,草原使用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實行休牧或者劃區輪牧制度。

  規范草原承包經營制度破壞草原加重處罰

  針對草原承包中存在的問題,《條例》參照農村土地承包的原則規定,對草原承包年限、承包方式、承包發包、承包費用確定和使用、承包合同、承包原則、承包程序、承包經營權流轉、行政監督等作了詳細規定,強化了承包活動的操作性。

  針對全省破壞草原的行為,《條例》對《草原法》規定的法律責任進行了細化。規定:『開墾草原或者在草原種植一年生牧草和飼料作物的,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每平方米2元以上3元以下的罰款,罰款總額最高不得超過5萬元。』這樣用平方米而不是用畝作為對破壞草原的行為處罰數額的計量單位,加大了處罰力度,使罰款的數額計算更為精確,也使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和處罰額度更相適應。

  新聞背景

  我省是草原資源大省,草原面積佔全省土地總面積的9.5%%,位居全國第9位。

  前十年,我省草原資源破壞較為嚴重。據1995年調查摸底,全省草原已由1984年的1.13億畝減少到現在的6500萬畝;有的草原在開墾後由於不適宜耕種,被迫撂荒,使草原植被遭到嚴重破壞。2003年,我省實行『一免兩補』政策,調動了農民種糧的積極性,但也出現了一些群眾為了眼前利益,非法開墾草原現象。

  草原超載過牧嚴重,導致草原退化嚴重。我省畜牧業經過十幾年的長足發展,全省草原平均超載二倍以上,松嫩平原草原平均超載五倍以上。由於草原超載過牧,造成嚴重退化、沙化、鹼化,有的草原已成不毛之地,再不采取強有力的法律措施強化管理,將會給生態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壞。

  草原承包需要進一步規范。各地在草原承包經營制度工作中,存在著承包合同內容不完善、重用輕建等問題;草種經營管理缺少有效的管理手段,草種生產、經營秩序混亂,經營上存在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情況。

  因此,急需以法進行管理。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黑龍江省草原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