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以憲法的名義起訴同仁醫院
2006-01-08 06:39:12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劉鵬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月8日電 題:以憲法的名義起訴同仁醫院

  2004年3月14日,我國正式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條款寫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從此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生命權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護。

  2006年1月5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籍民工王建民的家屬向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正式起訴北京市同仁醫院『侵害王建民的生命健康權』,為死去的王建民討回生命的尊嚴。

  在我們國家,所有的制度、法律都在承擔著保護人民群眾的責任,都在為人民群眾的安全、幸福服務。而這一切的落腳點,就是保護每一個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生命是人類從事一切活動的前提和基礎。沒有生命,就沒有一切,再也沒有比人的生命更寶貴的東西了。顯然,生命權是最為基本的人權,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將生命權列為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

  在我國現實生活中,漠視生命、侵害生命的現象並不少見。每年我國發生在煤礦、交通領域的成百上千起大小事故,動輒死亡十數人,甚至上百人,其中大多數事故都屬於責任事故。究其主要原因就是有關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沒有把公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此次『王建民慘死北京同仁醫院事件』——一個身染重病的農民工因生命危險兩次被『120』送到同仁醫院進行搶救,卻因身無分文而死於醫生的見死不救和冷酷麻木,就是非常典型的漠視公民生命權的案例,北京同仁醫院的這種行徑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極大漠視!

  漠視公民生命權的根本原因在於,在利益的驅使下,生命完全淪為貨幣符號,一些單位和個人惟利是圖,不惜一切手段,甚至泯滅人性,喪盡天良。在這些人看來,無論是難見天日的礦工,還是身患重病的患者,都是為他們賺取人民幣的對象而已。一旦這些人喪失了使用價值,也就意味著喪失了存在價值。王建民的悲慘遭遇就足以說明問題。

  漠視公民生命權,就是蔑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對於憲法的任何違犯,都會危害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權益甚至生命安全。因為一旦維系公正的天平失衡,公民的一切權利和義務都將無從保障。所以,在法制社會中,無論是任何人,哪怕是對憲法的一絲觸犯,其後果都是不堪設想的,都是必須嚴厲懲戒的。

  現在黨中央、國務院在大力倡導與推行『以人為本』和『執政為民』的親民理念,其中最基本要求應該是切實保障公民的生命權。而作為國家公共服務部門(例如,像北京同仁醫院這樣承擔公共醫療服務職能的公立單位)所面對的每一位公民,他們都是其家庭的『整個世界』;所行使的每一項公權,都是『王建民們』賦予的;其一舉一動,都應受到法律的制約和人民的監督。對王建民這樣的普通百姓見死不救、草菅人命,不論出於什麼目的,不論依照什麼規定,不論找到多少借口,它都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而凡是違憲的行為,必須及時得到法律的嚴懲,這是建設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必然要求。

  王建民的離去,給我們的社會以及每一位公民一個重要啟示:就是說,要有法律意識,要有職業道德,要有維權意識,要有人道主義。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並不是一句空泛的口號,而是我們黨的一貫宗旨所在。尊重和保障每一位公民的人權,尤其是他們的生命權,這是我們國家憲法對所有社會成員提出的基本要求,同時也是所有社會成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