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1日電 哈爾濱市民張某在乘坐聯營61路車時,因司機急剎車,致使其頭部朝下摔倒在後門臺階上,張某被摔成八級傷殘。近日,法院判處61路車隊的所屬產權單位世達客運公司賠償張某醫療費、護理費等各種費用90126.09元。
今年62歲的張某,家住哈市道裡區霞曼街。2005年8月19日9時,張某乘坐車牌號黑A87813的61路聯運車去女兒家。當車行駛過程中,因躲避前面大貨車,司機趙某采取急剎車。巨大的慣性力使當時正往下車門處走的張某,在毫無准備的情況下,頭部朝下摔倒在後門下車的臺階上。張某腰部頓時被摔得不能動彈,頭部也受了傷。後經司法部門鑒定,張某屬八級傷殘。
法院認為,公交聯營61路車司機張某與世達客運公司客運合同關系成立,世達客運公司作為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2006年1月5日,法院判決,世達客運公司賠償張某醫藥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護理費、殘疾補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各種費用,共計人民幣90126.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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