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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規定『跑官要官』官員3年內不得提拔
2006-01-18 09:01:20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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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18日電 哈爾濱市委日前出臺《關於嚴格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若乾規定》強調,對『跑官要官』的乾部,要嚴肅批評教育,組織(人事)部門要記錄在案,且在3年內不得提拔重用。

  據了解,為切實加強對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根據《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有關規定,結合哈爾濱市乾部工作實際,市委對嚴格乾部選拔任用作出了若乾規定。

  規定強調,對反映後備乾部有違法違紀問題,內容具體且線索清楚的,要認真調查核實;對雖未有舉報,但日常掌握口碑不好的,也要通過年度考核等形式深入了解;確屬不符合後備乾部條件的,要及時調整出後備乾部隊伍。

  規定要求,對『跑官要官』的乾部,要嚴肅批評教育,組織(人事)部門要記錄在案,且在3年內不得提拔重用;對『買官賣官』的乾部,要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非組織活動的乾部,要嚴肅查處,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是後備乾部的,調整出後備乾部隊伍;已確定為考察對象的,取消其考察對象資格;是候選人的,取消其候選人資格;已得到提拔的,要從領導崗位上撤下來。

  規定強調,對『帶病提拔』的乾部,要對其選拔任用過程進行追溯調查,確實存在違反規定選拔任用乾部問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