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9日電 近日,哈爾濱市政府根據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情況,決定對供熱價格進行調整。新價格執行時間是2005—2006年度供熱期。這個消息公布後,在廣大市民中引起強烈反響,差額熱費如何補交問題成為用熱戶最關注的話題。
在某高校任教的徐老師對此頗有想法。徐老師說,熱既然是商品,哪有賣完還嫌便宜要補價的,這不符合商品特征。這筆費用雖然不多,但他覺得不合理,不准備補交。
家住南崗區遼陽街的劉女士表示,自己家的熱費在未開栓前就交完了,她不會再補交熱費。
家住香坊區的宋先生說,單位效益不太好,每年報銷熱費都比較困難,他多次找單位領導纔報銷了本年度的熱費,單位肯定不會替職工補交差額熱費,他也不會自掏腰包補交這筆費用。
家住道裡區的李女士表示,自家住房50平方米,每米補交3.40元,總共補交17元錢,雖然錢不多她准備補交,但總覺得不太合常理。
部分用熱戶對補交熱費有想法,供熱企業也表示補收難以操作。
哈投供熱公司的賈經理告訴記者,前幾天就已經收到了調整熱費標准的通知了。對於沒交熱費的居民,該公司打算直接按調整後的價格收取。但是對於已經交熱費的用熱戶熱費差價如何收取,該公司計劃正月十五以後再研究具體方法。
哈爾濱市鍋爐供暖公司道外第二供暖經營分公司的張書記表示,雖然已經得知熱費價格調整了,但是相關部門並未出臺差額熱費如何補交的具體實施意見,所以他們要等待具體實施意見出臺後再做打算。
哈爾濱鍋爐供暖公司南崗第二供暖經營分公司的邢經理告訴記者,哈爾濱市政府只通知調整後的熱費價格從本年度供熱期開始執行,但是差額熱費如何收取可能就要各供暖公司自行考慮了。該公司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打算。他認為對於已交熱費的居民,再去收取調整後的差價,居民不容易接受,而對於沒交熱費的居民,調整後則有可能更不好收取。
針對補交差額熱費的問題,黑龍江高盛律師集團律師劉洪朴表示,供熱企業與用熱戶之間在熱費收繳前已經形成了供熱合同法律關系。供熱企業變更熱費應該事前告知,征得用熱戶同意,否則供熱企業屬於違約,用熱戶有權依法拒絕交納差額熱費。
據哈爾濱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到目前為止,該辦並未正式接到哈爾濱市政府關於調整熱費的通知,因此他們還未制定補交熱費的具體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