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0日電 近些年來,隨著城市經濟建設的推進以及農村剩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進城務工人員逐漸增多。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侵犯農民工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的問題也屢屢發生。有的拿不到分文報酬,有的因工致傷、致殘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其現狀令人堪懮。
觀點
1、切實解決侵犯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加強進城務工人員勞動合同監督管理,落實最低工資規定,建立健全工資保障准備金制度和欠薪報告、公示制度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拖欠克扣進城務工人員工資的用人單位,應責令其立即或限期補發和補償,並給予處罰。要著力推動進城務工人員同工同酬,保障其勞動報酬權利。把進城務工人員的有關需求納入城市公共服務的范疇。
2、統籌協調搞好農民工培訓工作。制定有效的農民工培訓激勵政策,鼓勵農民工主動參與培訓,鼓勵用人單位主動組織農民工參加培訓,鼓勵各級各類教育機構開展農民工培訓。加大培訓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導、多元投資的投入機制。同時加強監督檢查力度,逐步形成『先培訓後就業』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制度。
3、清理整頓職業中介機構。勞動力市場是一個系統工程,有關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組織管理,中介機構和勞動服務部門應實施規范化操作,特別是對那些只顧經濟利益,坑害農民工的黑中介要嚴厲打擊,淨化勞務中介市場,為農民工擇業創造更加優良的就業服務環境。
責任編輯: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