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關於加大農村公路建設補貼力度的建議
第024號
代表姓名:馬國鈞
代表團:佳木斯
承辦單位:省交通廳、財政廳
2006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在『十一五』期間對中部地區建制村進行通油(水泥)路建設。國家發改委確定對通村公路建設每公裡補貼10萬元。這對我省發展農村經濟,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建小康是一個難得的好機遇。
為了使我省農村公路水平得到提高,省政府已確定『十一五』完成50%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該規劃已得到國家發改委的認同。為完成這一目標,佳木斯市在『十一五』期間要完成6500公裡建設,2006年計劃完成810公裡。按省批復的2006年通村公路可研要求,每公裡平均造價在35萬元,其中:國家補貼10萬元,其餘為省市縣自籌。
佳木斯市位於我省東部邊境地區,處於交通運輸的末梢,運輸條件落後,有一個縣不通鐵路,兩個縣不通國鐵(地方鐵路運價高),建築材料運費較內地地區高很多;同時,我市所轄的六個縣,有五個是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原稱為國家級貧困縣),另一個是無沙石料的農業縣,五個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中還有兩個處於無沙石料地區。在2003年至2005年通鄉公路建設中,我市及所轄各縣已傾全力進行資金配套,為此負債累累。為了完成『十一五』通村公路建設任務,我市已研究了多種辦法,如出臺優惠政策,農民出資出勞等辦法落實配套資金,經測算,我市每公裡配套5萬元是有可能的,建議省裡每公裡補貼20萬元。
責任編輯: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