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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可申請怎樣申請 權威人士詳細解讀經濟房補貼
2006-02-11 06:47:52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李偉 劉鐵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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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11日電 本著優先照顧低收入家庭等原則,《哈爾濱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暫行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通過,將從3月1日起在哈爾濱市施行。那麼,究竟什麼樣的家庭能享受到這項補貼?到哪兒去申請?怎樣發放?本報采訪了權威人士,對新《辦法》作詳細解讀。

  什麼人可以申請補貼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需要具備以下條件: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現有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積的70%。記者從統計部門獲悉,2005年哈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0065元,市區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為16.69平方米。

  《辦法》規定,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這樣計算:工資收入,經營淨收入,離退休金收入,其他經常性收入。申請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應扣除交納的所得稅和社會保障支出,並按照上述四個項目上一年的實際發生數核定。

  經濟房補貼怎樣申請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居民家庭,應持《哈爾濱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表》和下列材料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家庭成員戶口原件和復印件;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家庭現住房屋和其他房屋的所有權證或者承租證等。

  申請人可在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領取《申請表》,也可在市人民政府網站上下載。街道辦事處接到相關申請材料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報區政府核准。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通知申請人。

  經濟房補貼如何發放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標准,每年年初由市房產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測算並予以公布。各區政府應將申請核准情況報送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房產部門會同市發展與改革、財政、城市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提出補貼指標分配比例,報經市政府批准後,將補貼指標分配到各區政府,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各區政府根據補貼指標分配,搖號確定中號申請人。搖號過程應當公開,並由公證機構現場公證。經搖號未中號的申請人,自核准之日起2年內具有新的搖號參加資格。2年內仍未中號的,重新申請購買經濟房貨幣補貼。未中號期間自行購買的房屋,不予補貼。

  據規定,各區政府應將中號情況在中號申請人單位和戶口所在地社區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無人檢舉或者檢舉不實的,及時通知申請人領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中號確認單》。申請人取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中號確認單》後,到市房產部門換領《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證》。

  《補貼證》有效期為1年,在有效期內購買住房後,購房人應當持《補貼證》及其他相關文件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證》。購房人憑居民身份證、《補貼證》及《房屋所有權證》到戶口所在地區政府領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購房人在5年內將所購房屋上市交易的,應向區政府退還全部補貼後,方可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自建經濟房不再審批

  新《辦法》施行後,不再審批單位自建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利用單位自用土地建設職工住房,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將單位自用土地交由市人民政府統一掛牌出讓的,市政府按土地出讓金實際收取數額的40 %返還原用地單位,用於補貼單位職工購房。

  《辦法》規定,各區政府和市房產、城市規劃等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徇私舞弊。違反規定者,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辦法》施行前,已經申請並取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購房申請人,可繼續購買已經政府批准建設的政府組織經濟適用住房,不再享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政策。申請享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重新申報。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