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黑龍江省交通征費稽查局法定假日未繳納養路費收取滯納金不合理
第061號
代表姓名:杜仲
代表團:哈爾濱
承辦單位:省交通廳
黑龍江省交通征費稽查局征收養路費以月為單位,每月從一日開始,超過一天未繳納養路費收滯納金約5元人民幣,國家法定節假日也不例外。
我們單位有三臺車,2005年12月29日、30日、31日連著3天到哈爾濱木介街上的交通征費所都是人山人海沒交上費,無耐,元月4日上班我馬上派人去交費,結果被罰5×3×3=45元滯納金,以此類推,如果趕上5月和10月黃金周,35元滯納金是跑不了了,錢雖然不是太多,可讓人不舒服,可能征費局的領導會說,我們為了方便群眾,今年元旦加班加點工作沒有休息,其實很多人並不知道,即使了解了,我認為這也只能說是征費局的便民行為。
法定節假日是國家賦予大眾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隨意侵佔,像稅務機關的做法就比較好,每月1至10日報稅,法定節假日順延,為什麼黑龍江省交通征費稽查局在繳納養路費做法上不學習學習稅務機關的做法呢?
以人為本,構造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是說著玩的,需要落實到行動上。
責任編輯: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