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9日電 近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賠償案。該案的當事雙方都是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案由竟是同居導致女孩『生育障礙』。通過對此案的采訪,記者發現,社會中少年同居情況日趨增多,同居人群中低齡化現象也越來越普遍。有關專家表示,未成年同居不但會對身體造成傷害,還會對他們的心靈產生不可估量的創傷。
少年『戀人』同居釀禍端
15歲,處於花季年齡的周靜(化名),正是在身體成長的階段,但她卻過早地成熟了——性生活導致宮外孕,右輸卵管被切除,法醫鑒定為七級傷殘。用醫生的話說,女孩的受孕幾率降低,甚至不能再生育。
在判決下達後,1月10日,記者來到了周靜家,對於剛剛結束的這起官司,她顯然還不知道有多重的後果,『我們是偷著在校外租房住的,大概有半年時間了,我宮外孕手術,家裡人知道了我們同居的事,就把他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我的醫療費用,現在判決下來了,他家也給錢了,就完事了唄,我們也斷了聯系。』周靜很平靜地對記者說。
與周靜相比,她的母親對發生在女兒身上的這件事頗為痛心。據周靜母親介紹,她15歲的女兒,是哈市某職業高中會計電算化專業的學生,平時食宿均在學校,只有周末纔回家。去年年初的一天晚上,女兒肚子痛打電話給她,她立即帶女兒到醫院檢查,本以為是闌尾炎,但化驗後纔知是宮外孕。
女兒尚未成年,怎麼會懷孕?不相信診斷結果的周靜母親領女兒去了哈醫大一院、省醫院兩家大醫院看病,但診斷結果均為異位妊娠——宮外孕。在看病過程中,周靜的母親從醫生處了解到,15歲的女兒之所以發生宮外孕是因過早、頻繁的性生活造成的。
『我女兒自小性格乖巧聽話,從不隨便與男孩子亂交往,也不到網吧、酒吧等場所去,除了學習差些,就沒什麼了,怎麼會做出這樣的事?』對女兒所做的事,周靜的母親難以想通。
隨後,經過幾次嚴厲的質問,周靜向母親交代了自己同居的事:周靜人長得漂亮又會跳民族舞,在學校裡是公認的『校花』,在2003年年末學校舉辦的聯歡會上,她與校學生會乾部17歲的黃濤(化名)搭檔主持時擦出了火花,之後暗地裡談起了戀愛。半個月後,沈浸在甜蜜愛情中的二人便在校外租了間一屋一廚的房子開始了同居生活。
為女兒『生育權』索賠
記者看到,周靜的診斷書中寫著:『異位妊娠,失血性休克行右輸卵管切除術。』周靜的母親說:『當時我女兒肚子痛並伴有下身出血,如果不立刻實施手術會有生命危險,所以我們同意醫生為其實施右側輸卵管的切除手術。』
周靜的母親認為,一側輸卵管被切掉了,女兒的生育能力只剩50%,而且另一側輸卵管生育是否順暢還是個問題,所以手術後尚未成人的女兒面臨『生育障礙』。而導致女兒生育能力受損的原因是她與黃濤的同居生活,所以黃濤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隨後,周靜的母親找到黃家人,要求對造成女兒生育能力受損承擔責任,進行賠償。但沒想到對方卻置之不理,還給孩子偷偷轉了學校推脫責任。之後,周靜的母親帶女兒進行了司法鑒定,結果為宮外孕流產造成周靜『生育障礙』,法醫鑒定為七級傷殘。為此,周靜母親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黃濤對造成女兒人身損害承擔責任,賠償醫療費、法鑒費、傷殘補償金、伙食補助費、精神撫慰金等,將黃濤告上法庭。
對於兒子被起訴,黃家人頗感吃驚,雖然哈市中級人民法院下了最終裁決,黃濤的父母對此依然難以理解。1月14日,黃濤的父親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我承認兒子與周靜發生過性關系,並在一起同居了一段時間,但這一切都不是我兒子強迫她那樣做的,完全是女孩自願的,我家有什麼責任?』
據黃濤父母介紹,兒子學習成績一直很優秀,是學校重點培養的『苗子』,因還有一年就高考了,所以平時兒子在學校住宿,但每周末都按時回家,事發這段時間也沒發現什麼異常。對於兒子與周靜同居的事他們並不知道,是後來周靜母親找上門纔知道的。他們就此事問過兒子,但兒子說也就發生過兩三次性關系,都是雙方自願情況下發生的。
起訴後,經過審理,法院一審判決,周靜與黃濤發生不正當兩性關系,造成周靜異位妊娠,右輸卵管被切除,鑒定為七級傷殘,對此雙方均負有責任。原告屬未成年人應負次要責任(即30%),被告應按70%責任賠償交通、伙食、醫療等各項費用38799.32元。對此判決黃家不服,遂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近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決。
一方付出了身體傷殘的代價,一方為過失行為付出了金錢代價,對此事兩位年輕的當事人又有怎樣的想法?他們是如何步入同居生活的?近日,記者與他們分別進行了面對面的交談。
問:在學校裡怎麼想到要處朋友的?
周靜:學校裡處對象的同學挺多的,平時看他們一起吃飯、一起出去玩,互相照顧覺得很幸福,所以黃濤提出跟我處對象我就同意了。
黃濤:在學校裡男生沒有女朋友是很丟臉的事,尤其聚會時,哪個男生帶著女朋友一起出席,是很風光的。我在學校裡是搞文藝的乾部,一直沒有女朋友,認識周靜後我就喜歡上她了,在幾次約會後,我們開始處對象。
問:當時怎麼想到要住到一起?
周靜:處對象後,只要不上課我們都待在一起,一次在學校附近的旅店裡我們第一次發生了性關系,這之後我們以媳婦和老公相稱。學校裡的男女生宿捨是不能隨便進的,所以為了能有更多的時間和空間單獨相處,他提出到校外租房一起住,我同意了。
黃濤:我從沒處過對象,不知道如何相處,所以同學就推薦我到網上玩游戲,就是模擬談戀愛過程的,兩個虛擬的人交往、處對象然後同居。我玩過之後,很刺激,決定親身體驗一下,就和她搬到一起生活,我們花300元在學校附近租了個房子住到了一起。
問:同居後你們有過性行為嗎?
周靜:有,住在一起半個學期我做了兩次人流,都是他帶我到醫院做的。後來醫生告訴我墮胎有危險要避孕,我們纔開始嘗試避孕的。
問:知道同居是什麼性質的行為嗎?了解同居會造成什麼後果嗎?
黃濤:不知道能惹這麼大事,當時就以為好玩,像過家家似的,和喜歡的人生活在一起很滿足,我沒想過以後的事。剛開始同居時她就懷孕了,都做掉了,後來我們就知道采取措施避孕,但沒想到還會得別的病。再說,我們發生性行為都是自願,發生什麼後果都要自認倒霉。
周靜:我知道母親擔心我以後的生育問題,現在都什麼時代了,不要孩子不也能正常生活嗎?我覺得這對我今後沒什麼影響。但這次的手術卻讓我後怕,今後我可要謹慎了,這之前我還真不知道同居性行為會對我造成這麼大的傷害。
年少同居趨增應引起關注
記者在采訪此案後,對哈市一些學校進行了走訪,發現未成年學生同居已經成為日益突出的校園現象。在哈市很多職業高中、技術學校、中專院校周邊地區,目前已出現一些長期性『異性同居房』,而一些校園周邊的旅店也為花季少年提供短時同居房。15日15時左右,記者在哈市某職業中學附近的一家旅店外看到,店主將一對稚氣未脫的男女少年迎進店內。附近的居民李大爺告訴記者,這裡的不少房主就靠租房給學生以維持生活,而低齡少年租房同居的現象也是常有的。
針對少年同居現象,哈爾濱曲偉傑心理學校近期做了一項網絡調查,結果顯示,哈市中學生中發生過性行為的人數約為總人數的8.2%。心理學教授曲偉傑表示,在調查結果中,對於性生活,哈市不少中學生的觀點是,只要雙方願意,發生性行為沒什麼了不起。這說明如今的中學生,在生理和心理年齡上都呈現出早熟的趨勢。但過早地發生性行為對青少年的危害是很大的,尤其花季少年同居,雙方一旦感情出現危機,隨之而來的不僅是學習上的壓力,那些生活上和精神上的壓力都會對他們的心靈產生不可估量的創傷,在心理學上被稱之為『愛的錯亂』,由於錯亂而導致的自殺、情殺等社會案件在學生當中時有發生。
據省第五醫院婦產科主任齊宏燕介紹,只有滿23歲,女性身體在進行性生活和懷孕的過程中,纔有足夠的承受能力。而未成年人過早涉足性生活,子宮功能不全極易造成畸形胎情況,發展下去,後果很嚴重。由於人流手術本身就是對身體的一種傷害,因此有時人流術後引起炎癥,會導致輸卵管堵塞,最後不孕。此外,由於年輕女孩身體發育還不成熟,過早的性生活、流產,宮頸癌的發生率要比常人高四五倍。所以她建議,告訴中學生過早性生活的危害,應該是中學性教育中重要的一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