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日電(記者 高長利)在1日召開的哈爾濱市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市長石忠信表示,哈爾濱市將用十年時間,按階段、有計劃、分步驟地全面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使各級政府建設成為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新的現代化法治政府。
為實現建設現代化法治政府這一目標,哈爾濱市確定了『三步走』的工作方針。首先,用三年時間,完成實施依法行政的基礎性准備工作。構建一個與依法行政要相適應的行為規范、配置合理、相互聯系、運轉有效的制度體系,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三年內,在這個制度體系框架內,至少要在政府職能定位方面、社會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規范政府行為方面、化解社會矛盾方面、對行政行為監督方面制定完成五類制度。
在第一步的基礎上,哈爾濱市將用四年時間深層次推進依法行政各項工作,力爭有質的突破,使各級政府初步具備法治政府雛形。這個期間,哈爾濱市將加強政府信用體系的建設,提高各級政府科學、民主決策的能力和水平,提昇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注重規范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最後一步,哈爾濱市將用三年時間,全面提昇依法行政推進速度,加快法治政府進程,各級政府初步建設成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全新的現代化法治政府。地方性法規、規章符合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哈爾濱市實際並且反映出廣大市民的意志;市區各級政府以及政府部門之間的職能和權限規范明確,行政管理體制和行政執法體系基本建立或完善;法律、法規和規章那個得到全面、正確的實施,違法行為得到及時的糾正和制裁,政府應對突發性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明顯增強;行政管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誠信;行政權力與責任一致,行政權力與利益徹底脫,行政監督機制運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