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4日電 為從根本上解決『拉鎖馬路』等困擾城市管理和百姓生活的問題,哈爾濱市政府日前制定《哈爾濱市2006年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挖掘管理實施方案》,形成11項相關工作制度和挖掘城市道路管理、施工兩項標准。那麼,《方案》規定了哪些具體內容?《方案》的出臺能否將『拉鎖馬路』、路面下沈等頑疾徹底根治?帶著市民關心的諸多問題,在今年施工期到來之前,記者采訪了市城管局局長、市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挖掘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馬彬。
統一規劃杜絕馬路重復挖掘
據統計,今年哈爾濱市已申報計劃挖掘道路647條(段),總長度437.89公裡,是歷年來計劃挖掘道路最多、施工量最大的一年。馬彬告訴記者,如此大的挖掘量,如果管理不到位,必然會引起強烈社會反響。今年市政府對道路挖掘高度重視,已將道路挖掘管理列入城市管理大提檔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馬彬說,對於市民反響強烈、浪費嚴重的『拉鎖馬路』等問題,市管線辦總結了近幾年的經驗和教訓,已出臺了嚴格的管理規定,力爭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今後,哈爾濱市每年的道路挖掘工程,必須在2月底前申報挖掘計劃,市管線辦根據全市申報情況,進行統一規劃、統籌審批。對於涉及相同道路的挖掘工程,一律合並施工,杜絕『拉鎖馬路』問題。對於新修道路,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內不許開挖,大中修和剛剛進行過管線施工的城市道路,三年內不許開挖。
新標准解決路面修復後下沈
馬彬告訴記者,除了『拉鎖馬路』問題外,今年哈爾濱市還將針對超時限挖掘、路面修復後下沈、不文明施工等市民最為關注的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
據馬彬介紹,以往哈爾濱市一些道路挖掘工程,都是按需挖掘、想挖多寬挖多寬,結果很多挖掘寬度過窄,致使回填時無法使用壓道機進行碾壓作業,回填不實導致路面下沈,形成馬路陷阱。為解決這個問題,今年哈爾濱市實行最窄挖掘路面控制辦法,即根據壓道機最窄輪寬68厘米的情況,規定凡是挖道工程,挖掘寬度必須達到70厘米以上,回填一律實行機械碾壓作業,否則不許開挖。
在制定今年挖掘計劃之前,市管線辦會同相關部門和管線建設單位,結合道路建設、維修養護、城區綠化、拆違還綠和綜合整治等計劃,對地下管線工程挖掘年度計劃進行了聯合踏查、研究,將施工期分為4月15日至6月1日、6月20日至7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三個階段,避開哈洽會等重點活動,並為修復道路留下足夠時間。
馬彬介紹,在工程管理上一律實行封閉施工,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工程公告板、警示標志和夜間警示燈。開工前,施工單位需按照工程總造價的3%向管線辦繳納工程工期和文明施工保證金,一旦發生晾曬工地、超期未完工、不文明施工等違規行為,首次將進行黃牌警告,再次則扣除保證金進行懲罰,情節嚴重的將取消其施工許可、不再審批施工工程。
立法保障規范管理
據馬彬介紹,為了給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支橕,哈爾濱市已著手進行《哈爾濱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辦法》的制定工作。根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相關文件通知,該項立法工作已經列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計劃》,預計今年上半年有望頒布實施。目前,該項法規起草工作已完成了初稿、第二稿、討論意見反饋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