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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將環保治污納入領導考核指標
2006-03-07 16:59:30 來源:東北網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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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7日電(記者 印蕾) 記者7日從哈爾濱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哈爾濱市已把松花江流域哈爾濱段污染治理任務納入市長與區、縣(市)長和有關部門環保目標責任狀考核內容,並明確其責任和完成期限。

  據介紹,去年末松花江發生水污染事件後,哈爾濱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視松花江流域污染問題,制定了《花江流域哈爾濱江段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為保證方案各項目標和任務的完成,市政府成立了由各委、辦、局和各區、縣(市)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領導小組,並把環保治污納入領導考核指標。

  此外,哈爾濱市將對松花江流域內的新建大項目進行環境風險評價,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且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設項目不予審批。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2007年松花江流域哈爾濱段的全部重點污染源和新建排污單位實現持證排污,禁止無證或超總量排污,對造成環境危害的單位要依法追究責任,依法進行環境損害賠償。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