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7日電(記者 印蕾) 到2010年,哈爾濱市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大於96%,松花江乾流哈爾濱段水質達到三類標准。這是記者7日從哈爾濱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哈爾濱市政府副秘書長高迎祥介紹說,去年末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發生以後,哈爾濱市制定了『十一五』期間《松花江流域哈爾濱江段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並於3月2日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十一五』期間,重點實施五項工程,抓好49個項目的推進、落實。具體措施為:
實施飲用水源保護工程,確保飲用水安全。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全面開展水源保護區綜合整治,取締一級保護區的排污口、農用耕地和網箱養殖;禁止投放人工餌料、水上游覽等對水質產生影響的經濟活動:限期關、停、改造二級保護區內對飲用水源有污染威脅的企事業單位,禁止新增排污口,嚴格控制保護區內土地、植被等開發活動。關閉程家崗垃圾處理場,並采取防治污染措施。加快供水工程建設,做好磨盤山、西泉眼等庫區環境保護工作。繼續開展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後跟蹤監測工作,每月對全市水源地水質進行監測,每年對市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進行一次水質全指標監測分析,並及時發布信息。
實施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工程,有效控制城鎮污染。全面啟動污水處理廠建設,2006年,全部開工建設何家溝、信義溝、文昌三期和有關區縣(市)等11個污水處理廠,2007年10月底前全部通水運行。2007年,巴彥縣、木蘭縣、通河縣、賓縣、依蘭縣、方正縣等6個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開工建設,2009年9月底前全部通水運行。
實施重點污染源治理工程,控制流域排污總量。到2010年,限期治理醫藥、化工、屠宰、食品、電鍍等重點工業污染源500家,2006年對100家不達標或不能穩定達標的排污單位實施限期治理。到2010年,按新標准全面完成對醫療機構的限期治理任務,2006年完成20家。對中型以上飲食服務業廢水污染源分期分批進行限期治理,2006年完成治理200家。大力開展清潔生產,推進循環經濟建設,到2010年,完成對醫藥、化工、電鍍、屠宰等400家重污染企業的強制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實施600個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項目,2006年完成80家審核工作,實施100個項目。
實施流域綜合整治工程,控制面源污染。開展流域生態環境建設,到2010年,實施松花江流域生態建設與恢復工程50項。2006年,基本完成市區生態廊道、林地、草原濕地生態恢復建設工程,松花江流域螞蟻河口、木蘭沿江草原濕地恢復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在松花江乾流及14條一級支流兩側5公裡范圍內,全面開展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減少化肥、農藥施用量,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加強村鎮環境綜合整治,結合新農村建設,對流域5公裡范圍內的100個重點村鎮開展以畜禽養殖糞便、污水、垃圾等農村面源污染治理為主要內容的環境綜合整治,禁止城市污染物向農村轉移。
實施水質監測和監管能力建設工程,提高執法監督水平。加強水質監測能力建設,構建水質自動監測和常規監測相結合的流域水環境監測體系,實現流域飲用水源地和跨界水環境質量的全面監控。在重點污染源安裝在線監控儀器,實現動態管理,到2010年城市污水處理廠和80%以上的重點源實現在線監控。加強環境監察能力建設,建立環境應急、污染源監控、『12369』為一體的環境監察應急指揮中心,完善應急裝備,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水平和能力。近期,按照國家和省裡部署,加強水質跟蹤監測,在3月15日至4月15日的化冰期內,重點對水源地、農灌用水和沿江井水,以及冰體、底泥、魚等進行監測,對水環境影響進行評估,並及時向社會發布監測和評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