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8日電 記者7日從哈爾濱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十一五』期間《松花江流域哈爾濱江段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日前通過。2007年,全部重點源和新建排污單位實現持證排污,對造成環境危害的單位要依法追究責任。
據介紹,到2010年,哈爾濱市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大於96%。同時要求,對流域內的新建大項目進行環境風險評價,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設項目不予審批。
責任編輯:杜筱
東北網3月8日電 記者7日從哈爾濱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十一五』期間《松花江流域哈爾濱江段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日前通過。2007年,全部重點源和新建排污單位實現持證排污,對造成環境危害的單位要依法追究責任。
據介紹,到2010年,哈爾濱市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大於96%。同時要求,對流域內的新建大項目進行環境風險評價,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設項目不予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