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0日電 都說『養兒防老,多子多福』,然而記者日前在哈爾濱市松北區法院采訪時了解到,該法院受理贍養案件明顯多於市區的其他法院,佔了該法院受理民事訴訟案件的近兩成,而且在一些地方,越是子女多、特別是兒子多的家庭,贍養問題越突出。
據該法院法官介紹,在這些贍養案件中,有不少是因為子女之間互相攀比。由於松北區多是農民,在一些人的意識中,贍養老人應該是兒子的事,做女兒的不用操心,也不用盡太多的義務,結果造成女兒不養老人,最終被老人告上法庭。某鎮有一位80多歲的老人,膝下有兩男七女共九個孩子,老人含辛茹苦將他們養大,而七個女兒出嫁後都不願盡贍養義務,把照顧老人的責任全部推給了兩個兒子,老人一怒之下與女兒們對簿公堂。
還有的案件是由於老人將自己的大部分財產留給了某個子女,而得到財產相對較少的兒女心理上不平衡,導致將老人拒之門外的現象發生。在松浦鎮,劉老漢的四個兒女相繼結婚,自立門戶,老人和小兒子住在一起,房產等也自然留給小兒子。而在小兒子成家後,老人與兒子兒媳在生活中總有些磕磕絆絆,不順心的老人打算去其他兒女家住上一段時間,可孩子們卻說,您既然將財產留給了小兒子,就應該由小兒子來養,我們什麼也沒得到,憑什麼養你?
類似的贍養案件還有很多。有關法律專家指出,農村贍養案件增多的現象,一方面反映出,過去那種『養兒防老,多子多福』的傳統觀念並非亙古不變的真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農村尊老敬老道德的缺失,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精神文明教育刻不容緩。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