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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拆違"行動15日啟動 拆除重點:停運鍋爐房等
2006-03-13 06:21:1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劉 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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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13日電 15日起,哈爾濱市將分期分批拆除城區及主要公路出城口的各類違規違章建築,還路、還綠、還廁、還停車場於民,改善城市環境質量,營造宜人居住環境。這是記者從哈爾濱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了解到的。

  據哈爾濱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王銘和介紹:這是繼2001年以來,哈爾濱市開展的最大規模『拆違』行動。范圍包括:城市建成區主次街路、鐵路沿線、開發遺留地段、居民庭院、京哈路、哈阿路、哈同路出城口。

  3月15日至5月25日,冰城將開展為期70天的第一批『拆違』行動。拆除重點是:城市道路規劃紅線內和嚴重影響群眾生活、城市交通,妨礙居民出行,影響供氣、供熱、供水防火安全及佔壓管線等違章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停止運行的破舊鍋爐房和閑置廢棄的儲煤池、大煙囪和庭院遺留建築物等也在拆除之列。拆除後形成的空間,將按照拆建結合、同步實施的要求,通過還路、還綠、還停車場,使城市街路和庭院達到通暢綠化、整潔清新的效果,緩解交通堵塞和停車難、行路難問題。停止運行的鍋爐房在被拆除後,將改建為社區管理和服務用房,為居民提供休閑、娛樂和健身場所。

  據介紹,此次『拆違』行動采取拆除和查案相結合的原則。如此次拆遷中發現審批部門違規發照後,責任部門已自糾並拆除違規建築的,不再追究該部門責任;對未予糾正和落實拆除的,除依法強制拆除外,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涉及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拆遷補償原則:

  1、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

  2、對不符合發照條件,但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又持有相關證照的,應由發照機關先行注銷,將其列入違法建築予以拆除,不予補償。

  3、經界定屬於違規違章建築,發照機關又不能收回或注銷證照的,仍要依法拆除,由發證機關承擔補償責任。

  4、確屬歷史遺留的合法房屋應依法給予補償,並參照拆遷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5、涉及城市低保戶、特困戶由民政部門牽頭予以資格認證,按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關於拆遷特困戶和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房屋給予照顧的具體規定》的標准,由市、區政府安排資金給予補貼。對弱勢群體由民政局、總工會、殘聯等有關部門給予認定,並給予一次性經濟救濟。對符合經濟住房購買條件的居民,優先給予安排,房產住宅局要提前准備一批廉租房房源。

  6、對已經列入拆遷范圍,建設單位應承擔補償責任而不履行補償義務的,政府各有關部門將聯合依法查處。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