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3日電 茅臺專賣店專賣假茅臺被媒體披露後,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駐黑龍江辦事處經理楊安貴向本報記者表示,他們早就知道這家假茅臺酒專賣店的事情,但是他們廠家也拿這家『專賣店』沒有辦法。
據楊安貴說,哈爾濱南和名優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和』)曾是他們的授權銷售單位,但由於『南和』信譽不好,2004年2月雙方終止了授權銷售行為。目前,哈爾濱共有3家茅臺酒授權銷售單位。『南和』店現在賣的『茅臺』,不是貴州『茅臺』供應的。
楊安貴進一步解釋說,1998年該集團通過對哈爾濱南和名優酒有限公司的資金實力、社會信譽度和銷售網絡進行考察後,認為該公司具備經營茅臺酒專賣店的資格,隨後雙方就簽訂了合作協議,並為該公司頒發了『國酒茅臺專賣店』授權書。
但是,2003年6月,貴州茅臺集團打假辦、哈爾濱酒類管理局等部門聯合對哈爾濱市的茅臺酒類市場進行檢查時,竟查出『南和』有出售假冒貴州茅臺酒的行為。鑒於『南和』所開的『國酒茅臺專賣店』違反了雙方簽訂的經銷合同有關規定,該集團於2004年2月對其作出了處理決定:一、終止雙方授權銷售合同,解除雙方合作關系;二、扣除該公司交納的專賣店信譽擔保金12萬元;三、對該公司出售假冒侵權貴州茅臺酒的行為,公司有權提請當地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同時,該集團還將此處理決定以公函的形式發給了哈爾濱市工商部門,希望工商部門能給予配合。但是3年過去了,『南和』仍然掛著『國酒茅臺』專賣店的牌子,繼續銷售『茅臺酒』。他們對此也沒有辦法。
楊安貴說,看到本報刊發的《茅臺專賣店專賣假茅臺》一文後,他立即寫了一份『關於黑龍江哈爾濱南和名優酒公司售假一事的緊急匯報』發給了總部,建議總部向法院起訴『南和』,由法院判決,強制拆除『南和』茅臺專賣店招牌,並附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