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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在全國率先執行新標准 交通事故『以分定責』
2006-04-04 07:32:19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蔡天新 李延超 來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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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4日電 3日,哈爾濱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發布《哈爾濱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暫行規定》,該規定於5月1日起施行。《暫行規定》全文共20條,將當事人的過錯行為定為4類85種,對交通事故處理實行『打分定責』,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准、交通事故雙方責任劃分等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難』的困擾有望得到有效破解。

  過去,哈爾濱市乃至全國均沒有一個統一的細化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准,對此,群眾往往難以理解,認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隨意性大,由此引發大量矛盾。哈爾濱市提出對交通事故處理『打分定責』的設想和具體操作標准,得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首肯,並希望進行試點,促進交通事故處理規范化、科學化、法治化建設。

  此次,哈爾濱市在總結過去發生的幾萬起交通事故規律的基礎上,結合交通事故認定中的因果關系和路權、安全原則,分為A類、B類、C類和D類,分別定為1分、0.75分、0.5分和0.25分的分值,並根據各方當事人分值佔分值總和的比例對當事人的事故責任進行綜合認定,做到『一把尺子量責任』,避免了過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標准不一、隨意性大的弊端。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