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哈爾濱市交通事故處理規定》5月1日起施行
2006-04-04 10:53:52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王忠民 左楠
東北網4月4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獲悉,為增強交通事故處理工作的透明度,確保交通事故處理的公平,《哈爾濱市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將於5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哈爾濱市交通事故處理規定》明確,交通事故的處理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則,處理交通事故應主動接受監督,做到現場調查公開、檢驗鑒定公開、責任認定公開。《規定》還增加了簡易處理程序,即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基本事實清楚,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原因無爭議的,應當將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等內容予以記錄,共同簽名後立即撤離現場,協商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
《規定》對當事人交通事故中的行為劃分采取『打分』方式。據介紹,哈爾濱市是繼北京和天津之後全國第3個采取『打分』定責的城市。《規定》根據當事人交通事故中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將當事人的行為劃分為A、B、C、D等4類,並賦予不同的分值,再根據分值大小承擔不同責任。此規定避免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的標准不一、隨意性大的弊端,從而科學、公平、公正、公開地依法認定當事人的事故責任,提高了可操作性。
責任編輯:強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