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6日電 3日,哈爾濱市南崗區一家飯店因為使用過期發票受到了2000元的處罰。
3月11日,哈爾濱市南崗區地稅局接到一名消費者舉報,稱他在位於學府四道街一家名為『川菜特色小吃』的飯店消費了40元,在索要發票時該飯店為他出具的竟是已作廢的舊版發票。經南崗區哈西稅務所工作人員核實,該飯店未按規定在3月1日前對舊版發票的數量進行報繳,並且在舊發票作廢後繼續使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稅務人員依據相關規定,對該飯店罰款2000元,並責令其限期改正。
據哈市南崗區地稅局相關人士介紹,從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黑龍江省地稅局飲食業有獎發票違法舉報查處和獎懲管理暫行辦法》加重了對飲食業拒開發票和使用舊版發票的處罰力度,最低處罰金額從500元提高到了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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