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4日電 今年以來,受成品油價格不斷上調的影響,出租車燃油成本大幅上昇。日前,經省政府同意,省物價局、財政廳已正式發文,表示我省將開征出租車燃油附加費,具體由各地級以上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燃油市場價格變化情況,結合當地的實際決定。與此同時,在全省范圍內對出租汽車行業實行多項收費減免政策。
我省大幅減免出租車收費
隨著國內航空業開始征收燃油附加費,日前,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減輕出租汽車行業負擔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自今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免收公路客運附加費;從今年5月1日起,免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防洪保安費;取消運輸管理費、客運管理費、治安費、特殊行業審驗費和機動車輛排污費;停止收取交通信息費;不得強行要求出租汽車司機加入各類協會並收取會費。
今年5月1日起,降低出租車公路養路費收費標准,以現行標准為基礎降低20%征收;降低計價器檢定收費標准,由現行的96元降到45元,每年檢定1次;降低安全技術檢驗收費標准,由現行的95元降到85元;降低綜合性能檢測收費標准,其中,出租汽車技術等級評定檢測收費標准由現行的200元降到160元,二級維護竣工檢測收費標准由現行的65元降到53元,有關檢測機構對出租汽車進行綜合性能檢測,必須遵循自願原則,不得強行檢測並收費。
這是臨時性補償措施
據了解,出租車燃油附加費屬於價格范疇,是出租車運價的一部分,是對出租車經營者因燃料價格上漲、營運成本增加的一種補償。我省燃油附加的收取標准為每乘次0.5元至1元。對此,許多市民表示可以接受。
省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收取出租車燃油附加是價格調控的臨時性措施,是否收取、收取多少,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市場變化情況決定及調整。燃油價格大幅上漲時,將結合當地實際,適時按照規定的程序批准出租車經營者收取燃油附加費;當燃油價格回落到一定水平後,各地將會及時停止收取。
出租車起步價短期不上調
據省物價局有關人士介紹,和2003年相比,因為油價上漲,以哈爾濱為例,出租車司機每月增加了1000元左右的負擔。4月初全省停止向城市出租車征收公路客運附加費,哈爾濱出租車司機因此減少了400元左右的負擔。估計開征燃油附加費後,每臺出租車每月又可以減少500至600元負擔。出租車司機基本可以平衡油價上漲的壓力。
同時,物價部門表示,即使油價攀昇,我省也暫不考慮上調出租車起步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