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5日電 (2006年4月14日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東為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免去:
王樹江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姜振凡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呂誠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職務。
責任編輯:焦洋
東北網4月15日電 (2006年4月14日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東為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免去:
王樹江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姜振凡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呂誠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