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0日電 在哈爾濱市南崗區王崗鎮永紅村,村民佔用田地私建亂建情況嚴重。不久前有的私建房屋被執法單位強行拆除了,而有的卻保留了下來。同是違法建築,卻有兩種截然相反的待遇,19日,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進入永紅村,看到路邊有幾處新蓋的房屋被推倒了,而在田裡卻赫然立著十幾棟新建的房屋。有的兩處新建房屋在一個院中,卻一個被拆,一個保留。這是什麼原因呢?在一片田地中,有一棟黃色的二層小樓,村民告訴記者,這是村委會主任王貴芳家蓋的。記者找到王貴芳,他說: 『我那是蓋的工廠,2005年建的。』記者問他建廠時有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他竟說不知道,並說村裡其他的房子都是2005年建的,沒拆的是和有關部門有協議。
記者在永紅村一處建築的牆上,看見一份日期為2005年12月29日的《關於清理規劃哈西新區違章建築的通告》,內容為:為保證哈西新區開發建設順利實施,清理規劃哈西新區范圍內違章建築,即未取得合法批准手續,擅自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築物。而在今年3月部分村民被告知到哈爾濱市哈西新區改造建設辦公室交一份檢討書和保證,其私建房屋就可暫時不被拆除。3月中旬,哈爾濱市哈西新區改造建設辦公室對該村五六戶村民家私建的房子進行了拆除,有9家因為寫了保證書,至今也沒拆。
記者隨一位村民來到位於南崗區征儀路的哈爾濱市哈西新區改造建設辦公室,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你要寫保證你家也不拆,其餘9戶(沒拆的)都寫保證了』。保證是什麼意思?這位工作人員說:『農民(私建亂建)錯了,你承認錯誤、作出保證,在國家征用土地之前,你用幾年,到征用時我們無條件拆除,並且不給任何補償。』寫保證就可以不拆,是有國家規定還是自己定的?這位工作人員只說『是領導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