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5日電 哈爾濱市民紀大娘報名參加了『新馬泰11日游』。可旅途中,導游卻讓她額外交2000元人民幣,否則不負責她在泰國的食宿。
今年64歲的紀大娘,在兒女多次勸說下,於3月11日報名參加了哈爾濱青年國際旅行社的『新馬泰11日游』。按旅行社的規定,紀大娘交納了3820元的全額費用。旅行社當時承諾,他們將不再額外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月14日,紀大娘與其他20名團員一起,開始了『新馬泰』之旅。在完成了新加坡、馬來西亞的行程後,3月22日凌晨,旅行團到達了泰國的芭提亞。當地的一名泰國導游將游客帶到一個旅館,稱將由她負責該旅游團在泰國的食宿安排。在與旅行社的隨團領隊商量後,泰國導游要求每名游客交納2000元人民幣,稱如果不交錢,旅行社與游客的合同就提前終止,並不再負責游客們在泰國的食宿。見泰國導游態度強硬,為了不惹麻煩,團員們無奈都交了錢。此時,紀大娘等5名團員所剩的現金數額不夠2000元。泰國導游便以合同終止為由,不發給紀大娘等5人旅館鑰匙。紀大娘等5人就此事找到隨團領隊幫忙,可領隊卻勸她們不要惹麻煩。在與泰國導游進行了一番討價還價後,紀大娘等5人每人交給導游500元人民幣。
雖然最後住進了旅館,但紀大娘卻因這件事感到緊張和恐懼,她最大的心願就是馬上回國,盡快結束這次『鬧心游』。
3月24日,紀大娘終於登上回哈航班,驚恐和憤怒讓紀大娘在返程路上高燒不退。剛一下飛機,她就被兒女送進了醫院。
近日,紀大娘將她的『新馬泰之旅』反映到本報。紀大娘心有餘悸地說,因旅行社的工作人員說,在外不會再額外收錢,因此旅行前她沒有帶很多錢。在交了身上僅有的500元錢後,紀大娘害怕導游再提出其他要求,更害怕自己被扔在異國他鄉。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哈爾濱青年國際旅行社的馬經理。他說,他們已接到了紀大娘等游客的投訴,並向游客表達了旅行社的歉意。經查實,2000元為導游擅自收取的小費。旅行社已經退還了向紀大娘等人額外收取的費用,還給每位游客500元錢作為精神補償費。
給您出游提個醒兒
●看旅行社資質。旅行社分為不同類型,國際社或國內社。如果是出境旅游,一定要注意旅行社是否有出境游經營權。
●記住各地旅游局的電話號碼,對旅行社資質等問題不甚明了時,可以打電話諮詢。
●看行程安排是否合理。
●明確哪些游樂項目已在團費之內,哪些需要自理。弄清門標是只包含每一道門票,還是全部。
●問清用餐標准。還要問清幾菜幾湯,幾葷幾素。如果是出國旅行,最好問明中餐還是當地餐。在國外,中餐通常較貴。
●明確酒店的名稱地點及星級。
●明確交通工具。
●看是否有全陪。以保證從一地至另一地的旅游可以順利銜接,旅途中發生問題能得以及時解決。
●遇到導游減少景點的情況。旅行者要記住每一個景點你都是付了費的,即使沒有門票,你也付了交通費,付了費而沒有得到相應的服務,理應要求退錢,甚至投訴賠償。
●保留好出發前簽訂的協議書,行程表以及旅行中旅行社違約或導游不負責任的證據,向旅行社的質量管理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