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6日電 記者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5月1日起,黑龍江省將全面調整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全省平均水平為461元/月,比2004年實行的最低工資標准增加162元/月,增長了54%。
據了解,為適當提高低收入者尤其是從事低技術含量工作的勞動者收入水平,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的規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對2004年調整的全省最低工資標准按照比重法和恩格爾系數法進行了測算,測算的最低工資標准包含了職工個人繳納的最低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同時考慮最低生活費用、經濟發展水平、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就業狀況等因素,並綜合衡量各地實際情況,經省政府批准後,確定最低工資標准為7個檔次(見右表)。調整後全省平均水平為461元/月。其中,哈爾濱市區為590元/月。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人士提醒廣大勞動者,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准是國家法律確定的必須執行的工資支付標准,如用人單位拒不執行,可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省內各地最低工資標准
大慶市區:620元/月;
哈爾濱市區:590元/月;
齊齊哈爾、牡丹江(含綏芬河市)、佳木斯、黑河市區:475元/月;
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市區:450元/月;
大興安嶺地區、綏化市區:420元/月;
伊春、縣級市市區:400元/月;
其他各縣:3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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