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哈爾濱5月15日 電黑龍江省於5月起調整了全省最低工資標准,為使市民和用人單位及時、准確地了解、執行新政策,黑龍江省勞動部門日前進一步向社會公開和解讀相關政策,讓全社會監督,以防止新政策被個別用人單位『打折』。
針對以『包吃包住』形式與僱主約定工資的情況是否執行最低工資標准的問題,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工資處處長蓋小兵表示,包吃住不是低於最低標准的借口,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用人單位通過補貼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應算是給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而不應算作支付工資。
據了解,計件工資也要執行最低工資標准。蓋小兵說,如果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大多數勞動者認真工作,連最低工資都拿不到,顯然是不合理的,企業應科學合理地制定勞動定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底線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蓋小兵說,一些企業以最低工資規定為借口,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就是最低工資標准的數額,這是對最低工資規定的惡意曲解。依據規定,經營正常,尤其是盈利較好的,應參照企業盈利狀況、企業所在地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地區平均工資水平、職工創造價值等各種因素,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
據了解,勞動者試用、見習期間,也要執行最低工資標准。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勞動者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如果不是由本人原因造成的,用人單位也應按照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據介紹,最低工資標准是硬性規定,企業不能以沒見著紅頭文件或其它原因為由拒不執行。對於拒不執行和低於最低工資標准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用人單位補發低於部分,並責令其按低於部分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