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日電 5月19日,伊春市南岔區看守所裡一個青年人神色黯然地在《批准逮捕決定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女童一夜未歸
5月8日8時許,一個中年男人匆忙地推開了南岔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值班室的門,『我女兒被強奸了!』民警經過詳細詢問得知:中年男人的女兒叫樂樂,是某中學初中一年級學生。5月1日晚,樂樂的父親得知女兒一夜未歸,便在次日早晨乘火車趕回家中。盡管他找遍了所有親屬和樂樂的同學家,都未見到女兒的蹤影。無奈之下,樂樂的父親撥通了女兒老師的電話。
據老師反映,最近總有一個30歲左右叫『王叔』的男子來學校接樂樂。正在納悶兒的時候,樂樂從外面回來了。在父親的一再逼問下,她說出了事情的真相。原來所謂的『王叔』叫小權,今年28歲。從年初開始,兩人就經常在一起,並且多次發生兩性關系。不願意聽到卻又無法回避的事實發生了。
28歲『男友』落網
接到案情報告後,警方首先調取了樂樂的戶口證明。戶口證明上明確顯示:樂樂是1992年5月4日出生的。也就是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奸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之規定,在2006年5月4日之前,小權與她發生的一切性關系均屬強奸。
當偵查員趕到小權家的時候,小權已經不知去向,他的母親矢口否認知道小權的事,偵查工作遇到了阻力。偵查員通過幾天的秘密偵查得知,小權多次與其母親通話,來電電話登記地點為佳木斯市,而且小權的老姨和老舅家就住在佳木斯市,他極有可能逃到那裡。得知這一線索後,偵查員立即趕到佳木斯市,在佳木斯市警方的配合下,找到了小權的老姨家。13日12時,偵查員把小權的老姨傳喚到了當地派出所。在政策教育下,小權的老姨說,小權已經登上了10點30分由佳木斯市開往大連的火車。12時30分,偵查員在火車上找到了小權。
單親家庭少溝通
據交代,小權和樂樂是2006年春節前認識的。由於樂樂的父母於2005年6月離婚,父親又找了一個女人住在一起,樂樂不願意在家待著,便常去老嬸家,而小權也是她老嬸家的常客。剛剛和女朋友分手的小權對樂樂表現出格外的關心,而無人可以傾訴的樂樂也把小權當成知心朋友。
今年2月份的一天,樂樂又到她老嬸家去玩,早已在這裡等候的小權把樂樂的老嬸支了出去,與樂樂發生了第一次性關系。在隨後的3個月內,小權又多次與樂樂發生兩性關系。小權還經常去學校接樂樂,並帶她去吃飯、唱歌,儼然一對熱戀中的『情侶』。
5月1日,聽說樂樂的父親去外地乾活兒的消息後,小權又把樂樂叫了出來,在鄰居家的空房裡過了一夜,以至引起了樂樂父親的警覺,導致東窗事發。
據樂樂的父親講,女兒一直是個聽話的孩子,學習也很好,出這樣的事讓他感到很意外。『對於一個女孩子,做父親的只能是讓她吃好、穿好,至於她在想什麼,我真的不知道。』樂樂父親的話也代表了當前大多數單親家庭面臨的教育現狀,家庭關系的失衡,親情的缺位,導致很多孩子心理上的動蕩。他們無處傾訴,又急於尋找寄托的力量,難免導致違法犯罪和受害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