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30日電 哈市道裡區一位17歲男子小強,長期游手好閑,伙同倆哥們屢次盜竊。而他的父母竟然在家裡的牆上鑿洞為兒子窩藏贓物,而小強的女友則幫助他們銷贓。20日,17歲的小強和同伙曉亮、張弓涉嫌盜竊被道裡區檢察院批准逮捕,而小強的父母及女友因涉嫌窩藏罪、銷售贓物罪一起被批捕。
從2004年開始,小強就和小伙伴們開始偷東西。據小強供述,兩年來一直以盜竊為生,把贓物藏在家中,然後和女友寧寧一起進行銷贓。
小強的父親李揚今年39歲,一直打零工。小強的母親楊芳35歲,無業。夫妻二人明知小強盜竊,竟然幫助兒子窩藏贓物。
據李揚講,從2006年開始,兒子不斷拿回來許多東西,其中包括獵槍、手表、匕首、照相機、香煙、古幣等。兒子和女友經常拿幾旅行箱的好東西回來,他發現這些東西都不是新的,一猜就知道是偷的。但當時和妻子貪圖東西,不但沒報警,還把兒子偷回來的東西保管起來。小強走後,夫妻二人覺得偷來的東西放家裡不安全,怕被公安機關發現,所以就把獵槍、幾把匕首、2部照相機、10多塊手表放在家裡鑿好的牆洞內,用泥土把牆封好。
小強的女友寧寧生長在單親家庭,由母親獨立撫養長大。她和小強認識不到一年,發現男友經常拿回不少值錢的手機、手表、貂皮大衣等物品,經常晚上出去,深夜回來,知道小強肯定在外面偷東西。今年5月10日,她和小強一起去沈陽把一臺筆記本電腦賣了1800元,兩件貂皮大衣在典當行賣了10500元。小強還給過她一條白金項鏈,一條白金手鏈,這些東西都是贓物。
今年5月5日,哈爾濱市公安局道裡分局刑偵一大隊大案中隊接到被害人舉報,稱其家中的電腦筆記本等物品被盜,犯罪嫌疑人的手機遺失在現場,民警遂開展偵查。
5月28日,犯罪嫌疑人曉亮首先被抓獲。曉亮供述了與小強盜竊的犯罪事實,小強供述了與張弓盜竊的犯罪事實,同時供述了將贓物藏在家中,由父母李揚、楊芳保管,並與女友銷贓的犯罪事實。6月20日,小強一家四口和同伙曉亮、張弓均被批准逮捕。(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