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4日電 中國東北地區的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政府立法協作出現創新和突破:《東北三省政府立法協作框架協議》近日正式出臺,明確立法協作的三種方式以及開展立法協作的五大領域。
據新華社消息稱,法律界人士表示,這是中國嘗試建立的首個區域立法協作框架,有利於預防並解決各行政區域間的立法衝突,還可以為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營造良好的法治軟環境。
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子正說,由於不存在隸屬關系以及受利益驅動影響,東北三省不同的地方出於自身利益考慮針對相同情況有時會做出相互矛盾的規定,有的地方性法規甚至與法律、全國行政法規之間存在著衝突或者不協調。
不久前在沈陽召開的首屆『東北法治論壇』上,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政府法制辦就東北三省區域立法協作進行了交流和研討。隨後三省的相關部門經過多次磋商,達成了整合東北三省立法優勢,實現立法資源共享的共識,並制定了《東北三省政府立法協作框架協議》。
記者從東北三省政府法制部門了解到,政府立法協作將采取三種方式:緊密型協作、半緊密型協作和分散型協作。對於政府關注、群眾關心的難點、熱點、重點立法項目,采取緊密型協作方式,三省成立聯合工作組;對於共性的立法項目,采取半緊密型聯合方式,由一省牽頭組織起草,其他兩省予以配合;對於三省共識的其他項目,由各省根據本省實際,條件成熟急需制定的,獨立進行立法,立法結果三省共享。
《東北三省政府立法協作框架協議》出臺後,遼、吉、黑三省相關部門確定立即開展在以下五個領域的立法協作:開展鼓勵和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方面的立法協作;開展誠信方面的立法協作;開展應對突發公開事件方面的立法協作;開展國家機構和編制管理方面的立法協作;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方面的立法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