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0日電 慶安國有林場管理局興山林場大力推行股份制造林,改變過去單一的林業經營體制,致富一方百姓。
興山林場經營面積1.2萬公頃,有職工130人。近幾年,在慶安林管局和林場的多方努力下,職工年收入增加到4000元。由於林區的特殊性,職工增收難,後顧之懮無法解決。為解決好這兩個問題,2004年,慶安林管局在興山林場試點股份制造林,即把采伐後的林地包給職工經營,40年後采伐收入由職工和林場按八二分成。政策一出臺,職工不認可,他們怕政策多變,認為是向他們集資。林場乾部率先實行股份制造林,職工見乾部同局裡簽訂的承包合同,心裡托了底,積極性高漲。這個林場95戶職工有60戶同局裡簽訂了股份制造林合同,總面積164公頃。林場場長馮文新介紹說,股份制造林可概括為:林地所有權國有,經營權由職工負責;林場負責造林、看管、督促管理,職工負責費用、管理;間伐和最後采伐收入職工和林場八二分成;林場外人員不能享受這一政策。我們計算一下,以承包一公頃造林地計算,職工一次性交承包費1400元(含清場、挖穴、苗木款和造林費用),承包期為40年,每公頃造林3000株,20年後,第一次間伐,大約拿下苗木的1/4,可出材20立方米左右,收入1.6萬元,職工收回成本後略有剩餘;以後還得間伐2次,每次出材20立方米左右;40年采伐時可出材120立方米,按現在800元/立方米計算可收入9.6萬元,職工可分成7.68萬元。
據悉,股份制造林同以前不一樣。過去造林是技術員監督職工保證質量,這回造林承包人幫助技術員看植的株數夠不夠,質量好不好。
興山林場職工於同德股份造林4公頃,他高興地向我們介紹說,纔投入5600元,按現在價格計算,到40年後,扣除成本,至產可純收入24萬元,養老、子孫的事都不用愁了。
興山林場每年采伐林地70公頃左右,通過股份制造林的形式,幾年內讓職工人人都有綠色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