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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哈爾濱市政府將為低保家庭少兒買醫療保險
2006-08-29 04:42:14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王釗 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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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29日電 28日,記者從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聯合出臺的《哈爾濱市市區低保家庭少年兒童醫療救助暫行辦法》將於9月1日起施行。低保家庭兒童將獲得由政府出資統一購買的醫療保險。

  低保家庭18周歲以下少年兒童享受救助

  據了解,低保家庭兒童醫療救助是指市政府對低保家庭中因病而無經濟能力進行救治的少年兒童,通過購買商業保險實施專項幫助的行為。哈爾濱市低保家庭少年兒童醫療救助方式是,由市政府出資為低保家庭少年兒童購買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國壽學生、幼兒平安保險,並附加意外醫療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使低保家庭少年兒童得到醫療保障。本市市區(暫不含呼蘭區)內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18周歲以下少年兒童均享受兒童醫療救助政策。

  醫療救助保險費用由市財政全額承擔

  市區低保家庭少年兒童醫療救助保障范圍是:疾病住院治療、死亡或者意外傷殘、意外傷害的診療。保險費為每人每年50元,保險金額為一個保險年度內累計最高限額為7.5萬元。其中,國壽學生、幼兒平安保險費20元,保險額1萬元;附加意外醫療保險10元,保險金額0.5萬元;附加住院醫療保險費20元,保險金額6萬元。

  低保家庭少年兒童實施醫療救助的保險費用,由市政府出資,每年由市財政部門根據低保家庭少年兒童人數,向保險公司繳納,所需經費列入財政年度預算。

  每年10月31日前到保險公司辦參保手續

  享受救助待遇兒童的監護人應攜帶《哈爾濱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參保人、監護人戶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低保家庭低保金額領取存折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兩張,到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進行登記。

  低保家庭少年兒童申請辦理醫療救助手續的時間為每年9月1日到10月31日。具體辦理日期為:道裡區9月1日至9月7日,南崗區9月8日至9月15日,道外區9月16日至9月23日,香坊區9月23日至9月30日,動力區10月8日至10月13日,平房區10月14日至10月19日,松北區10月20日至10月25日。每年在9月1日以後出生的低保家庭新生兒或者新增的享受低保待遇家庭少年兒童,應當在下一年度申請辦理低保家庭少年兒童醫療救助手續。

  低保家庭兒童醫療救助實行年審制

  低保家庭少年兒童醫療救助實行年審制,享受待遇的城市低保家庭少年兒童及監護人每年應持保險證、《哈爾濱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戶口、身份證到保險公司辦理年審續保手續。逾期未辦理的,未續保期間不享受相應的保險待遇。

  參保少年兒童在一個參保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下一年度不再享受低保家庭少年兒童醫療救助:就業、昇入高等院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年齡已經達到18周歲。

責任編輯:李旭